雅加达 - 国有企业观察员和下一个印度尼西亚中心主任Herry Gunawan认为国有企业的监管机构(BP)是部委的替代品,这是政府浪费预算的一种形式。
供您参考,国有企业部的地位已更改为监管机构(BP),这符合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BUMN)的第19号法律第四修正案的法律草案(RUU)的发布。
Herry表示,考虑到已经存在Danantara投资管理局(BPI),BP BUMN的形成并不存在。此外,国有企业是私营部门,与其他私营公司一样,那么遵循的法规应该与私营部门相同。
“这样,BP BUMN是不需要的。如果仍然存在,当然,这将是预算的浪费。如果你遵循国有企业部以前的预算,它可能高达3000亿印尼盾,国家预算必须提供,“他在10月3日星期五告诉VOI。
赫里认为,数千亿美元的预算应该被政府用于战略计划,而不是组建一个没有紧迫性的机构。
“资金的更多好处用于战略计划,”他说。
Herry评估说,BP BUMN通过批准BUMN法的存在实际上为国有企业提供了不良信号。
“负面的可能性更大,”他说。
根据Herry的说法,BP BUMN被赋予了空白支票,用于国有企业的干预,因为它有权优化国有企业的作用。Herry评估说,这个优化术语是对国有企业的干预的橡胶文章。
“事实上,目前,BPI Danantara已经拥有控股权,以保护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的投资,”他说。
然后,Herry继续说,新国有企业法将具有监管地位的国家官员的同时职位合法化,同时作为国有企业的运营商。这表明了这一点,没有禁止第一梯队下级国家官员同时担任国有企业专员。
“这一行动是利益冲突,在公司治理中是不可避免的道德。新国有企业法只禁止部长和副部长,这些都是由国家部委法确定的,包括宪法法院的裁决,“他解释说。
此外,根据Herry的说法,国有企业被归还为关于国有企业的2025年第1号法律之前的样子,即可以由金融审计局(BPK)审查。
“因此,国有企业再次成为国家的单独财富,尽管在2025年第1号法律中,已经确认国有企业是一个私人实体,这意味着它们具有类似于私人persoroan的地位,”他说。
因此,Herry评估说,BP BUMN的存在实际上将增加国有企业的新的官僚负担。因为,拥有更多权力,即作为监管机构,也干预红板公司。
“BP BUMN更像是国有企业部加倍,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拥有更多的权力。除了作为国有企业部等监管机构外,还有权以优化为由干预国有企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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