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安邦腐败刑事法院(Tipikor)判处萨利姆·瓦利和马丁2.5年监禁,两名被告被控在2015-2016财政年度在马鲁古中部马鲁古丽晶村基金和加莱加勒村基金分配腐败案中。据安塔拉10月7日星期四报道,安塔拉法官小组主席罗尼·费利克斯·维桑在珍妮·图拉克和伯纳德·潘贾坦的陪同下,在安邦宣布被告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被裁定犯有违反2001年第20号腐败法修订的印度尼西亚第31号法律第31条的罪行。 几个月的监禁。还有一些罪名是,被告因无法挽回国家财政损失而被判入狱,在2015年和2016年担任大风行政村村长期间,没有让州萨尼里(村级协商机构)参与编制村/州支出收入预算。
在管理村级资金(DD)和村级资金分配时,被告没有执行2014年《村级财务准则》第13号和2016年《中央马鲁库摄政条例》第19号《村级财政/行政国家》,被告不支持政府根据2014年第06号法律和《村庄管理条例》使用DD-ADD建设村庄的计划。萨利他的行为。被告也有家庭家属,从未被定罪。法官的判决比检察官阿斯明·哈姆贾和瑞安·洛普拉兰要求的要轻,他们被判处四年监禁,一个月的监禁罚款5 000万卢比,并支付3.6亿卢比的替代金,3个月的监禁。本案有三名被告,但另一名被告代表肖瓦尔·阿吉德在另一宗案件卷宗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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