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公共专家Bambang Harymurti建议将资产没收法案的术语改为保护资产法案。他不希望这个法律伞最终合法化合法盗窃资产的努力。

这是Bambang在今天在DPR大楼举行的DPR第三委员会关于资产剥夺法案的公开听证会(RDPU)中提出的。他表示,该法案的目的是恢复国家资产。

“我有点鲁莽,因为我是编辑,事实上,什么是更准确的标题,以剥夺资产法。我试图提出,最好是保护资产,人民资产和恢复资产的法律标题,“班邦在8月11日星期二在雅加达DPR大楼举行的会议上说。

然后,Bambang强调了《资产剥夺法案》,该法案有可能赋予国家以夺取私人财产的巨大权力。他说,该法案必须对可能的滥用行为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不,不要让剥夺资产法,它实际上使滥用行为合法化,成为合法盗窃资产的行为,”他说。

班邦还提议了10条保护人民权利的栅栏,这些栅栏可以作为讨论《剥夺资产法案》的指南。他希望该法案不会成为政治恐吓。

“因此,第一项法律是永久剥夺资产必须由独立法院决定。好吧,这是重要的,独立。第二,国家仍然承担举证责任,“他说。

然后,Bambang要求证明标准必须明确和严格。此外,在没有法院的情况下没收必须仅限于特殊情况。 “特殊条款以书面形式制定,是封闭的,而不是多解释的,”他说。

班邦还强调,无法解释的财富不能自动被视为犯罪所得资产。此外,他说,有良好意愿的第三方和无辜的配偶必须受到保护。

“不要成为同伙的罪魁祸首。第七,犯罪和资产之间必须存在事实和时间关系。第八,资产管理必须独立和透明,“他说。

“第九,必须为错误的剥夺提供赔偿和补偿。第十,重要的是,必须明确禁止滥用权力以达到政治目的,“Bambang补充说。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

Add VOI as a Preferred Source
Follow VOI news updates across Goog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