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棉兰地区法院法官小组(PN)在1公斤甲基型麻醉品所有者一案中判处Jen Ling alis Halim7年徒刑。

“此外,被告如果不支付,将被处以10亿印尼盾的罚款,然后被六个月的监禁所取代,”北苏门答腊棉兰地方法院首席法官Oloan Silalahi说,ANTARA于2月28日星期三报道。

Oloan继续与同一案件一起,被告Edy别名Irwan别名Athiong被判处6年徒刑,罚款10亿盾和2个月监禁。

“两名被告被认定犯有违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的罪行,”Oloan说。

他说,他无权或违法地提出出售重超过5克的甲基苯丙胺,即1公斤甲基苯丙胺。

Oloan说,对被告行为有罪的事情不支持政府的毒品根除计划,而那些减轻后悔行为的事情。

宣读判决书后,法官小组给被告、法律顾问和检察官接受或上诉判决7天。

这一判决比JPU北苏门答腊检察官办公室Maria Fr Tarigan的要求更轻,后者要求被告Jen Ling别名Halim入狱10年,罚款10亿盾补贴3个月,而被告Edy入狱9年,罚款10亿盾补贴3个月。

起诉书透露,2023年8月26日,被告Edy与Binjai市Binjai市Jalan Jenderal Sudirman的地址与另一名被告有关。

被告Jen Ling进去拿走她保存在房屋房间橱柜里的甲基苯丙胺。最近,BNN人员进行了突袭,以前从公众那里获得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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