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国家人权委员会(Komnas HAM)建议政府和众议院审查2008年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ITE)的第11号法律第二修正案的法律草案(RUU)。
“ITE法第二修正案需要将方向从限制言论自由权转向保护自由权利的方向,”国家人权委员会评估和研究专员Sandrayati Moniaga在她的书面声明中说,Antara,7月28日星期四。
首先,Komnas HAM建议将“非歧视原则”作为ITE法案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次,ITE法案的制定者需要包括一个关于“合法和相称限制”的特别条款。
他说,目标是成为执法部门的基础,以解决案件报告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刑事犯罪标准。此外,它删除了ITE法案中关于诽谤的条款的表述。
因为,他说,它有可能过度限制或过度限制言论自由权。如果保留关于诽谤的条款,则必须明确概述诽谤的定义或要素。
无论是主观的,客观的,还是造成的后果。此外,该案件不再被列为刑事犯罪,并受到刑事制裁的威胁,而是被列入具有民事法律责任的非法行为。
“例如,向受害人道歉,补偿或补偿,”他说。
下一项建议是改进第40条第(2b)款的措词,强调有权进行互联网断线(“关闭”)的机构是独立的机构。
他补充说,这伴随着向公众提供有关互联网网络断开原因的信息的义务。关于终止时间的长短,终止区域的范围以及终止政策的依据和法律考虑因素。
他说,出于这个原因,对互联网接入的限制必须遵循明确的问责机制,作为国家尊重,保护和实现每个公民人权的义务的一部分。
“第五,暂停适用ITE法中有问题的条款,以防止侵犯人权,直到ITE法案通过,”他说。
最后,他说,Komnas HAM第5号关于见解和言论自由权的标准规范和条例(SNP)应该成为政府和众议院重新制定ITE法案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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