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宣布《刑法典》(刑法典)第293条第(2)款违宪,因为受监管的虐待儿童案件的投诉只能由受害者完成,也应由父母,监护人或其授权书完成。

"《刑法典》第293条第(2)款规范的规定与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相抵触,只要不意味着'投诉不仅可以由受害者提出,而且也可以由父母,监护人或其授权书进行,'就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Mk Anwar Usman在阅读印度尼西亚宪法法院YouTube频道直播的判决时说。 从雅加达监测,12月14日星期三。

在宣读判决书之前,宪法法官萨尔迪·伊斯拉(Saldi Isra)表示,宪法法院裁定,为了克服受虐待儿童所具有的限制,除了由有关儿童报告或报告外,还可以由父母,监护人或其授权书进行报告或投诉。

该裁决批准了印度尼西亚基督教大学两名学生提交的第21 / PUU-XIX / 2021号申请的一部分,其中一名学生Leonardo Siahaan作为申请人I,Fransiscus Arian Sinaga作为申请人II。

在申请对《刑法典》进行1945年《宪法》进行实质性检验时,申诉人要求宪法法院对《刑法典》第288条进行"结婚时机尚不成熟",对《刑法典》第293条中的"不成熟"一词进行检验,对《刑法典》第293条第(2)款与1945年《宪法》相抵触。

在这三项请求中,宪法法院决定批准请愿人的部分请求,即关于《刑法典》第293条第(2)款的请求,这违反了1945年《宪法》。

《刑法典》第293条第(1)款规定,任何人通过给予或许诺金钱或货物,滥用因关系情况而产生的权力,或通过误导,故意使一个不成熟的人及其行为实施或允许与他发生淫秽行为,而他尚未成熟,已知或适当的行为,应被怀疑,并威胁要处以最高五年的监禁。然后,《刑法典》第293条第(2)款规定,起诉只针对他所犯罪的人的控诉进行。

申诉人认为,《刑法典》第293条第(2)款没有保证对虐待受害者,特别是儿童的保护,因此,这违背了1945年《宪法》第28D条所载的关于人权之一的宪法权利,即获得承认、保障、保护和公平的法律确定性和法律面前的平等待遇。

1945年《宪法》第28G条也规定了对受害者荣誉和尊严的保护。据申请人称,经历过通灵的受害者当然不敢向当局举报申诉人。

因此,申请人评估《刑法典》第293条第(2)款禁止受害者起诉肇事者。

根据这一描述,宪法法院裁定《刑法典》第293条第(2)款造成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请愿人关于《刑法典》第293条第(2)款的提议造成了1945年《宪法》第28D条第(1)款所载的法律不确定性,并取消了1945年《宪法》第28G条第(1)款所述的个人自我保护、家庭、荣誉和尊严的权利,根据法律,对某些人来说是合理的,"宪法法官Saldi Isra解释说。

法院还下令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新闻》上刊登裁决,并确认驳回了申请人的其他请求。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