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KARTA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根除腐败委员会或kpk是一个国家机构,其宗旨是提高根除腐败努力的有用性和有用性。KPK成立于2002年,经过漫长的历史,一直威胁到今天被"关闭"。并在短时间内通过产品法。
Kpk 的成立不是为了从现有法律机构中接管根除腐败的任务。Kpk 是印尼根除腐败的刺激措施。
KPK的先行者始于1999年的改革时期。当时颁布了1999年关于清洁和不受KKN的州组织者第28号法律和1999年第31号法律。
然后,在2001年,2001年20/2001号法律诞生,作为替代法,也是对1999年31/31号法的补充。通过第20/2001号法律,成立了KPK。
此外,2002年12月27日颁布了《2002年12月30/2002年根除腐败委员会法》。随着KPK的诞生,印尼的腐败现象有了新的篇章。
此外,2019年,将《根除腐败法》修订为2002年30月30日第二次修订的第19/2019号法律。在履行职责时,kpk 遵循五项原则。
法律确定性原则。这一原则优先考虑国家组织者每项义务的立法基础、正当性和公平性 开放原则。这一原则对公众获取有关国家行政的真实、诚实和非歧视性信息的权利是开放的。它仍然注重对个人、阶级和国家秘密的保护 问责原则。这一原则决定了国家组织活动的每一项活动和最终结果都必须向社会负责 公共利益原则。这一原则是以有抱负、包容和选择性的方式把一般福利放在首位 相称性原则。这一原则优先考虑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平衡。KPK向公众负责,必须公开和定期地向总统、众议院和金融检查局提交报告。"1/3"]
Kpk 任务和功能印尼的Kpk起到威慑和根除腐败的作用。KPK在履行职责方面是独立的。从各种来源引用,KPK 有几个任务和功能。
第一,与授权开展根除腐败工作的其他机构协调。第二,监督授权机构实施腐败犯罪。
Kpk 还承担着调查、调查和起诉腐败犯罪的任务和职能。第四项任务是,克普克·伯丰苏采取措施预防腐败,并监督政府机构实施国家。
在执行协调任务和职能时,KPK 具有权威性,即: 协调腐败犯罪的调查、调查和起诉; 建立根除腐败的报告制度: 向有关机构索取有关根除腐败活动的信息: 与授权机构举行听证会或会议,以根除腐败;担。 要求有关机构就预防腐败问题提出报告。"2/3"]
部长们抓住克普克自成立以来,许多州官员已被KPK逮捕。甚至有12名部长涉嫌在KPK手中的腐败案件。
里恰尼亚是梅加瓦蒂·苏加诺普特里总统的四位部长,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总统的四位部长,以及乔科·维多多(乔科维)时代的四位部长。
时代梅加瓦蒂·苏卡诺普特里
罗赫明·达胡里 阿赫马德·苏朱迪 萨巴诺日 巴赫蒂亚尔·查姆西亚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时代(SBY)
西蒂·法迪拉·苏帕里 安蒂·马拉兰根 苏里亚达尔马·阿里 耶罗·瓦奇克时代乔科·维多多
伊德鲁斯·马勒姆 伊玛目纳赫拉维 埃西·普拉博沃 朱利亚里煤业。"3/3"]
新 KPK 法的威胁5月4日星期二,宪法法院驳回了对新的KPK法的审判。八名法院法官拒绝了。其中只有瓦希杜丁·亚当斯持不同意见,又名持不同意见。
瓦希杜丁说,法院应该批准阿古斯·拉哈迪约C的申请表,有一些考虑。瓦希杜丁说,申请人认为有问题的第19/2019号法律条款从根本上改变了kpk作为反腐败机构的姿态、结构、结构。
他认为,这种改变是非常慎重的。结构。瓦希杜丁在5月4日星期二宣读他的意见时说:"这种改变似乎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故意做出的,而且是在特定的势头下进行的。
他所指的具体势头是,2019年总统和立法选举结果已为公众所知。该法的修订工作也在2014-2019年众议院议员任期结束前几天进行。
该法的制定在特定时间内短暂而不一定使该法违宪。但是,这种情况导致缺乏作用和社区参与法律的制定。
简言之,时间也会影响分析执行法律者研究的机会减少。此外,瓦希杜丁还重新提出了专家巴吉尔·马南的意见,他称《KPK法》的修订更像是制定新的《KPK法》。
肉眼看来,《法律》的制定程序阶段可能确实已经走了好几英里。然而,《KPK法》的形成存在各种条件和不规范之处,提出了合宪性和道德性问题。
瓦希杜丁说:"然而,真正发生的情况是,在法律制定程序的几乎每个阶段,都存在各种符合宪法和道德的问题,这些问题相当严重。
新的《KPK法》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有问题的。正如瓦希杜丁所说,许多问题都干扰了法律产品的构成性质。自 2019 年以来,各种社区团体都拒绝制定新的 KPK 法律,该法律被认为会削弱 KPK 的权力。
然而,在制定这项法律方面发挥作用的Dpr和Jokowi动摇了。Dpr 仍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通过全体会议通过了《KPK 法》。乔科维没有签署《KPK法》。但乔科维让《KPK法》生效。这符合1945年《宪法》第20条第5款:
总统在法案批准后三十日内未批准共同批准的法案的,该法案应成为法律,并予以颁布。
2019年9月17日,《KPK法》在Dpr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第20条第5款因2011年12月12日《关于设立立法的法律修正案》第15/2019号法律而得到加强。该法第73条第2款规定:
第一款所称法律草案自相互批准之日起30日(30日)内未由主席签署,该法律草案应当成为法律,并予以制定。
Jokowi实际上有机会阻挠《KPK法》的批准,包括通过颁布政府条例来代替许多反腐败活动家提议的立法。但乔科维拒绝了。
*阅读更多有关KPK的信息,或阅读来自因德拉·亨德里亚纳、瓦尔达尼·察·齐亚和尤迪斯特拉·马哈巴拉塔的其他有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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