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国家警察刑事调查股逮捕了两名来自中国的外国人(WNA),首字母缩写为XY和YXC。两者都是国际网络欺诈集团,通过利用BTS假冒技术使用传播短信网络钓鱼模式。

“Bareskrim Polri透露,国际网络犯罪集团利用BTS虚假技术非法传播SMS网络钓鱼,”Kabareskrim Polri Komjen Wahyu Widada于3月24日星期一告诉记者。

这两名中国外国人在警察公民警察网络犯罪局在雅加达南部的SCBD地区举行行动时被捕。两人在现场行驶时被围捕。

案件的披露始于一家私人银行关于数百名客户收到的可疑短信的报告。从报告中跟进,直到发现有八名受害者的事实。

受害者在短信中点击了网络钓鱼链接,造成高达2.89亿印尼盾的损失。从深化的结果来看,12名受害者的总损失已达到4.73亿印尼盾。

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和调查。然后于3月18日逮捕XY,3月20日逮捕YXC。

“肇事者使用BTS假冒设备拦截BTS 4G原始信号并将其降级到2G,然后向周围的手机设备发送爆炸短信。由于这些假信号更强,受害者的手机会自动收到包含类似于银行官方网站的假链接的消息,“他说。

根据检查结果,他们俩都不是犯罪的大脑。因为,他们俩只充当现场操作员,在拥挤的地区四处走动,这样虚假信号才能到达更多的手机。

“他们只是被告知要转向,所有系统都从中心安排好了。甚至任何人都可以这样做,因为它不需要特殊的技术专业知识,“他解释说。

此外,根据对XY嫌疑人的检查,据了解,他于2025年2月才进入印度尼西亚,并承诺每月工资225万印尼盾。与此同时,YXC嫌疑人自2021年以来一直持旅游签证离开印度尼西亚,并加入了一个名为Pangkalan站的Telegram集团。

目前,将进行开发,以揭露涉嫌从国外控制这一行动的主要参与者。将与通信和数字部、移民局以及如有必要,国际刑警组织合作,追踪这一罪行的背后的国际网络。

被捕的两名嫌疑人被控犯有2024年第1号法律第48条至第32条和/或第50条至第34条和/或第51条至第35条,关于第二次修正案,关于2008年第11号法律,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50条至1999年第36号法律第22条 以及2010年第8号法律第3条、第4条和第5条,关于防止和根除洗钱犯罪, 以及《刑法典》第55条。

“最高刑期可判处12年徒刑,最高罚款120亿盾,”wahyu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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