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禁止使用口罩

雅加达——香港最高法院裁定,在2019年抗议活动最高峰时,政府有权要求紧急权力,禁止在所有游行和公众集会上佩戴口罩。在大部分反政府抗议活动平息期间,许多抗议者戴着面具向当局隐瞒身份,并保护自己免受催泪瓦斯的毒。

12月21日星期一援引路透社的话说,最终上诉法院比4月份的下级法院裁决更进一步,该裁决支持政府制定紧急措施的权利。但法院也裁定禁止使用口罩是违宪的。

反对派议员和活动家随后提交了对《反面具法》的司法审查。《反面具法》结束了围绕政府平息反政府抗议活动的争议,于10月5日实施殖民时期的紧急监管法案(ERO),禁止示威期间面部遮盖物,无论是否发生暴力事件。

但此举促使25名反对党议员辞职或被赶下台,提交一项审查,对可能侵犯公民自由的行为,以及允许政府通过立法委员会的殖民时代法律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被赶下台的议员、资深反对派活动家梁国雄在庭外表示失望。他声称,司法机构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说,安全表明中国对香港的控制力日益增强。

自2019年以来,根据《紧急状态法》禁止使用口罩的规定已确立为不符合《宪法》的规则。此外,法官在审议中还认为,这项禁令是警察强行释放医用口罩的理由,包括向没有参加抗议的人释放医用口罩。

然而,香港政府坚称,发布紧急状态法是有意义的。根据他们的说法,《宪法》从未禁止立法委员会授权行政部门制定紧急条例。香港政府亦评估,反面具规例有实际影响。

2019年颁布《反面具紧急法》是为抑制当时积极抗议《引渡法案》的抗议浪潮而努力的一部分。香港最著名的民主活动人士之一黄志光因涉嫌违反反面具法而被捕。他参加2019年的反政府集会也被视为违法。

此外,在病人生病时,使用口罩等面罩在香港已很普遍。当香港政府授权使用口罩来压制COVID-19的传播时,口罩的使用就越来越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