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驳回工党提起的选举法诉讼

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驳回了一项诉讼,以测试2017年第7号法律,该法律涉及工人党提交的与选举参与者候选人的政党(政党)的核实,政党成员的要求以及选举规则的制定有关的选举(选举)。

“完全拒绝请愿人的申请,”首席大法官安瓦尔·乌斯曼(Anwar Usman)在阅读安塔拉9月28日星期四在雅加达报道的第78/PUU-XX/2022号案件的判决时说。

对《选举法》的审查是由工党提交的,工党主席赛义德·伊克巴尔和秘书长(秘书长)费里·努扎里作为请愿者代表。

在申请的主题方面,申请人假设宪法法院第55/PPU-XVIII/2020号决定所解释的《选举法》第173条与1945年宪法第1条第(2)款相抵触。该条对选举参与者候选人政党的核查规定作了规定。

因此,请愿人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宣布《选举法》第173条的规定,即“核查”一词违反1945年《全国选举法》,如果不被解释为“行政核查”,就没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此外,请愿人要求宪法法院宣布《选举法》第177条f款,该条规定了对政党成员的最低要求,即一个地区/城市总人口的至少1 000人或1 1 000人,以违反1945年《全国选举法》。

申请人认为,“每个摄政/城市的居民”一语违反了1945年《宪法》,如果不将其解释为“根据其KTP或KK地址在一个摄政/城市的居民,或根据人口登记和民事登记领域授权机构的居住证在一个摄政/城市居住的居民”,则该短语没有永久的法律效力。

根据请愿人的说法,这项规定符合1945年NRI宪法第26条第(2)款对居民的定义。

请愿人还要求宪法法院宣布《选举法》第75条第(4)款、第145条第(4)款和第161条第(2)款的规定,这些规定,科索沃议会联盟、巴瓦斯卢和民进党有义务在制定任何违反1945年《全国人权法案》的条例时与民主党和政府协商。

这是因为大选委员会(KPU),选举监督机构(Bawaslu)和选举组织者名誉委员会(DKPP)是1945年NRI宪法第22E条第(5)款规定的独立机构。

请愿人认为,“必须与众议院协商”一语违反了1945年《国家人权研究所宪法》,如果不在“在决定不具约束力的听证会上”解释,则该短语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宪法法官Manaha Sitompul在回应第一份申请时认为,宪法法院认为请愿人关于《选举法》第173条第(1)款的论点是宪法法院第55/PUU-XVIII/2020号决定中的法律考虑因素,根据法律是没有根据的。

关于与《选举法》第177条f款有关的申请,宪法法院认为,如果获得批准,将会在政党的事实核实方面造成混乱,从而造成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因此,宪法法院认为请愿人的论点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

最后,关于《选举法》第75条第(4)款、第145条第(4)款和第161条第(2)款的适用,宪法法院认为,这些条款与1945年《全国步枪协会宪法》第28D条第(1)款和第22E条第(5)款并不冲突,特别是因为这些条款的规定中没有“具有约束力”一词,因此不需要改为“不具约束力”。

因此,根据法律,请愿人的论点也被判定为没有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