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新西兰8月29日(星期二)宣布,在全球实施谈判未能在经济与发展合作组织(OECD)达成共识后,它将从2025年开始为主要跨国公司引入数字服务税法。
140多个国家应该在明年开始实施2021年的一项协议,该协议改变了关于政府如何向被认为过时的跨国公司征税的古代规则,因为苹果或亚马逊等数字巨头的出现可能会在低税国家录得利润。
然而,在加拿大以外的数字服务税国家同意推迟至少再实施一年后,该提案上个月被推迟。
“虽然我们将继续努力支持一项多边协议,但我们不愿意只是等到那时才知道,”财政部长格兰特罗伯逊在路透社援引的一份声明中说。
罗伯逊说:“如果新西兰公民公平纳税,但大跨国公司没有纳税义务,我们不公平地认为。
拟议的数字服务税将针对从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和在线市场获得新西兰用户收入的跨国企业。
税款将征收来自全球数字服务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12.3万亿印尼盾)和新西兰用户提供的数字服务每年超过350万新西兰元的企业。预计这笔税将在四年内产生2.22亿美元的新西兰。
新西兰的数字服务收入的3%将征收该税,新西兰的数字服务收入总额为税收,这一税率与法国和英国等同国采用的税率相似。该法律草案将于周四向议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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