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巴西法院于10月13日星期 四对苹果公司处以1亿雷亚尔(2922亿印尼盾)的罚款,并裁定电池充电器应包括在该国销售新iPhone。
圣保罗州法院裁定,由借款人,消费者和纳税人组成的协会对苹果提起的集体诉讼获胜,该协会认为这家总部位于库比蒂诺的公司在没有充电器的情况下销售其旗舰产品,犯下了滥用行为。
与此同时,苹果表示将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
此前,这家科技公司认为这种做法旨在减少碳排放。但买家判断苹果产品不完整。
“很明显,在'绿色倡议'的理由下,被告指控消费者有必要购买以前与产品一起提供的充电适配器,”法院判决说,路透社援引道。
苹果也面临着来自中国大学生的类似诉讼,因为他们销售的iPhone产品没有为设备充电。
而欧盟的最新法规也规定,所有未来销售的电子产品都必须具有USB-C端口类型的充电器。这被认为会使苹果对单独销售充电设备和数据线的政策发生变化。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