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波克 - 德波克地区法院判处穆罕默德·阿比丁(又名内吉别名艾迪·普拉诺托)死刑,他是一名毒贩,以46公斤甲基安非他明作为证据。
由穆罕默德·达莫·维博沃和成员元恩·马瑞塔和M·伊克巴尔·胡塔巴拉特领导,
案例编号 193/Pid.Sus/2021/PN Dpk,
36岁的被告被裁定犯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威胁监禁罪,该条第114款第(2)款连同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32款第(1)款一起被处以监禁。
首席大法官达莫(Darmo)周二表示:"宣布被告穆罕默德·阿比丁别名Neji别名Eddy Pranoto在法律上和令人信服地证明犯有无权利共谋罪或违法罪,作为销售和购买麻醉品第一类的联络人,而不是重量超过5(5)克的植物。 9月21日,在德波克地区法院主审判室。
法官小组在裁决中还指出,他们同意检察官的要求。此前,检察官亨基·查尔斯·潘加里布安要求判处被告死刑。
"被告穆罕默德·阿比丁(又名内吉别名艾迪·普拉诺托)被判处死刑。命令被告继续被拘留,直到执行程序进行为止,"他说。
关于证据,法官小组确定,两个带有Polo Twin品牌的黑色手提箱、两个小米和诺基亚手机、一个克里斯切夫红奶油秤、一个红色背包、一个黑色比亚吉品牌钱包,其中有一张BCA ATM卡和一张以Eddy Pranoto名义的身份证,被查获销毁。
同时,发现了甲基安非他明的证据, 法官小组说,21包代码(A.01至A.21)含有白色晶体,总净重为2.9865克,证据编号为0132/2021/OF,23包代码(B.01至B.23)含有白色晶体,总净重为3.4751克, 鉴于证据编号0133/2021/OF,宣布没收销毁。
他说:"以现金形式提供的证据达8,500,000印尼盾,现金高达2,500,000印尼盾,因为它具有申报的经济价值,为国家没收。
根据这一决定,首席大法官达莫问被告,他是接受还是考虑过,还是提出上诉?被告通过他的法律顾问回答,想想看。法官小组还赋予检察官同样的权利,亨基·查尔斯也回答了七天。
此前,由德波克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主任阿里夫·萨夫里安托领导的起诉小组在起诉书中说,被告穆罕默德·阿比丁别名Eddy Pranoto于2021年1月10日星期日8时左右在大祖里饭店521号房间被德波克地铁警察缉毒股的一名成员逮捕。 西苏门答腊巴东市。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