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巴萨民事法庭法官判处迷魂药-萨布经销商9年监禁
未喷枪

登巴萨 - 登巴萨地区法院,巴厘岛判处一名狂喜和冰毒经销商名叫伊·尼欧曼·阿尔迪卡9年监禁。

9月9日,星期四,安塔拉在巴厘岛登巴萨民事法庭举行的虚拟听证会上,法官小组主席伊达·阿尤·尼欧曼·阿德尼亚·德维(Ida Ayu Nyoman Adnya Dewi)表示:"只要被告感到被拘留,并处以10亿卢比的刑事罚款,起诉、刑事判处被告9年监禁就可减轻。

法官小组宣布被告I Nyoman Ardika证明合法和令人信服地犯有以非植物形式买卖第一类麻醉品的行为,如2009年印度尼西亚麻醉品法第35条第114款第(2)款所称。

从被告那里获得的摇头丸证据多达121件,总重量为36.57克净和毒物净重0.75克

被告说,他接受了法官的判决,以及JPU也表示接受的判决。

此前,JPU艾达·阿尤·凯图特·苏拉斯米要求被告入狱12年,并处以10亿卢比的罚款,缓刑6个月。

案件开始于巴厘警方调查人员在他位于西登巴萨佩梅库坦村的家中逮捕被告。从搜查结果中发现了几包塑料摇头丸夹,将由被告分发。以及计划分发的一包毒素。

证据是被告从一个叫库皮特的人那里获得的, 又名精神病患者, 他收受了东加松。然后,被告以包裹的形式将其折回,并根据库皮特订购的地址发送。

从这次行动中,被告已经散发了五次。如果所有一包的甲基安特和摇头丸都卖光了,那么被告由库皮特支付每个地址5万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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