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巴萨-伊·盖德·阿德尼亚·苏西拉,BPR Lestari银行贝诺阿·登巴萨分行的14亿印尼盾窃贼,在巴厘岛登巴萨地区法院的审判中被检察官判处7年监禁。
检察官M Anugrah Agung Saputra Faizal在登巴萨地区法院的听证会上说:"判处被告伊·盖德·阿德尼亚·苏西拉7年监禁,在被告被临时拘留期间减刑,并处以20亿卢比的罚款,但条件是如果不支付,则改为监禁6个月,引用安塔拉,星期四,7月1日。
检察官说,被告在本案中被控两项罪名。第一条是2016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9条第48条第(2)款关于2008年第11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修正案的第11条,即第一份起诉书中关于信息的第32款(2)款。
第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2010年第8号法律第3条,关于在第二份起诉书中预防和根除洗钱罪。
检察官解释说,在本案中,被告自2018年4月9日起在登巴萨的BPR Lestari Benoa分行担任管理培训,然后自2019年4月4日起被指定为登巴萨BPR Lestari Benoa分行的信贷营销人员。
同时,受害者名叫"我制造达马万",是 BPR Lestari 办公室的客户,自 2016 年 12 月 8 日起加入。
事件发生在2020年6月18日左右,当时被告联系了我,让他见面。然后,2020年6月19日13时左右,被告来到I Made Darmawan的摊位,告诉他有一个银行服务产品必须激活,即Lestari移动应用程序。
被告本人使用I Made Darmawan的手机下载了应用程序,并要求他输入他的电子邮件地址。
激活申请后,被告将受害人的手机退回。然而,受害人不知道移动银行是否活跃,因为当时没有试图进行任何交易。
同时,被告还下载了莱斯特里移动应用程序。然后,通过以帐号、手机号码和客户电子邮件地址的形式填写客户数据,同时对受害人的手机和被告自己的手机进行激活过程。
"在经过激活过程后,被告表示申请是活跃的。然而,检察官说,实际上,主动申请不是由受害人拥有,而是由被告的手机拥有。
被告在2020年6月至11月进行的转让交易总额为1,455,150,000印尼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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