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丹 - 北苏门答腊梅丹地方法院(PN)的法官判处被告Hendra Gunawan(38)20年监禁,作为56.13公斤大麻类毒品的中介。
梅丹国家法院法官委员会主席Eliyurita表示,被告被证明是合法和令人信服的,违反了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与2023年关于刑法的第1号法律第20条c款,并与2026年关于刑事调整的第1号法律相结合。
“对被告Hendra Gunawan判处20年监禁,并处以10亿印尼盾的罚款,并以190天监禁的罚款,”他在7月29日星期三报道的ANTARA上宣读判决时说。
法庭认为,不利因素是被告的行为扰乱了公众,并有可能破坏一代人的国家。同时,减轻因素是被告是家庭的支柱。
根据该判决,被告和Belawan Nurliza Fitriyani Br. Angkat国家检察官(Kejari)的检察官(JPU)对判决提出上诉。
这项判决比JPU的起诉书要轻,起诉书此前要求法官组判处被告终身监禁。
JPU Nurliza在起诉书中写道,被告于2025年9月23日在北苏门答腊省警察局毒品调查局的Seser路,Medan Tembung区,Medan市被捕。
从开发结果中,警察发现了一公斤56.13公斤的大麻证据,该证据保存在一个名叫Paisaly的房子里,他现在被列入失踪人员名单(DPO)。
根据被告的说法,大麻是从Mandailing Natal Regency的Penyabungan Timur地区收集的,计划将其交给一名名为Fuhruzen的收件人,该收件人也是DPO状态。
“被告承认,如果成功运送大麻,他将获得每公斤70万印尼盾的工资,”JPU Nurliza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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