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 - 东爪哇省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的19名矿业官员向东爪哇高级检察官(Kejati)归还了采矿许可证的非法税收(pungli)的钱。退还的总金额达到7.07亿印尼盾。

东爪哇省检察官办公室特别刑事助理Wagiyo表示,退还是逐步进行的,并基于该案件证人身份的官员的诚意。

“在没有强迫的情况下,我们真诚地呼吁该采矿领域的全体工作人员逐步归还勒索所得的钱,”Wagiyo在4月24日星期五援引Antara的话说。

他解释说,退还的钱来自每个月定期收到的罚款资金的分配,大约两年,金额从每人75万印尼盾到250万印尼盾不等,具体取决于职位和工作量。

根据Wagiyo的说法,这种贿赂做法被认为是系统性和结构性的,每个月底根据两名嫌疑人的指示进行资金分配,即OS作为矿业主管和AM作为东爪哇能源和矿产资源部负责人。

此外,调查人员还没收了一辆属于嫌疑人OS的2022年丰田Fortuner VRZ 4x2 AT汽车,据称该汽车是从非法实践中购买的。

“从搜索结果来看,这辆车据称是从行贿行为中获得的资金中获得的,”他说。

在案件的开发中,调查人员于4月20日搜查了东爪哇能源和矿产部办公室六个小时,并发现了许多重要文件。

其中,尽管条件齐全,但据称故意扣留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文件,以及据称是无效命令基础的财务分配记录和领导层处置。

东爪哇检察官办公室强调,调查仍在继续,包括追踪案件中资金流向其他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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