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关于刑法典或刑法的2023年第1号法律第218条涉及对总统和副总统的侮辱,宪法法院(MK)对其宪法性进行了测试。
申请人包括13名开放大学法律系学生,他们质疑该条款,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言论、交流和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地位的权利受到损害。
“随着该条款的生效,申请人处于易受刑事定罪行为的风险之中,这可能会对公民产生恐惧或寒蝉效应,包括申请人,”申请人代表Suryadi说,正如雅加达MK网站于周三报道的那样,Antara引用。
《刑法》第218条第1款规定:任何人公开攻击总统和/或副总统的荣誉或尊严,应判处最多三年的监禁或最高第四类罚款。
与此同时,《刑法》第218条第(2)款规定:如果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或自卫,则不构成第(1)款所指的侵犯荣誉或尊严的行为。
根据申请人,该条款的规范规定了没有明确定义和限制的监禁。短语“攻击荣誉或尊严和尊严”被认为没有具体的参考,可以客观地衡量。
申请人担心,该条款与民主的本质不一致,因为它有可能将公民,包括在提供有关国家领导层的评估和批评的学术材料,科学出版物和公共话语时,都视为犯罪。
他们认为,在民主制度中,言论自由权是不可限制的基本要素。据称,由于《刑法》第218条的适用而产生的通信障碍被认为与国际人权标准相矛盾。
另一方面,该条款也被认为为总统和副总统提供了特殊保护或特权。因为在《刑法》第433-442条中,对公民的侮辱以多层次和更详细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具有不同的刑事威胁。
“这种待遇的差异反映了基于地位或职务的规范性歧视,这与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相违背,”苏利亚迪说。
申请人认为,从拉丁语来看,praesedere,“总统”一词指的是国家政府权力中的职位。该职位被视为法律抽象,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有感情的实体。
“该部门没有可以冒犯的感情,也没有可以攻击的个人荣誉,”另一位申请人Tandya Adyaksa说。
因此,根据申请人,整个刑法第218条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第27条第1款、第28D条第1款、第28E条第2款和第3款以及第28F条第2款不一致。
在他们的请求中,法律学生要求法院宣布《刑法》第218条第1款和第2款违宪。
这一请求被记录为案件编号275/PUU-XXIII/2025。申请人,即Afifah Nabila Fitri,Dimas Fathan Yuda Armansyah,Farhan Dwi Saputra,Feony Gita Safitri,Idham Hakim,Inka Sofia Rahayu,Merry Hana Nathalina,Olivia Jane,Rina Amelia Ika Saputri,Siti Rohmah,Suryadi和Tjhin Okky Graswi。
1月13日星期二(13/1),在由首席法官苏哈托约领导的小组会议上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其议程为初步检查。法院给申请人14天的时间来完善他们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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