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南加里曼丹(Kalsel)Tabalong Regency的丹地区法院(PN)裁定,盗窃案被告在被判有罪后被送回父母手中,但未被判处有期徒刑。
PN Tanjung Rofik Budiantoro的公共关系代表解释说,受害者和肇事者的子女已经和解,然后法官决定通过归还给父母来制裁AN的行动,法官的决定考虑到恢复性司法。
罗菲克透露,法官小组作出这一决定是为了犯罪者子女的最佳利益,希望孩子能得到父母的更好培养。
这一行动的制裁包含在PN Tanjung Number: 7 / Pid.Sus-Anak / 2025 / PN Tjg的裁决摘要中。
2012年关于少年刑事司法制度(SPPA)的第11号法律本身是1997年关于少年法院的第3号法律的替代品。
Rofik补充说,根据《SPPA法》第69条第(2)款的规定,实施制裁规定,儿童犯罪的肇事者可受到两种类型的制裁,即对14岁以下的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和对15岁及以上的犯罪行为的刑事制裁。
SPPA法第82条规定的制裁措施以向父母/监护人返还、向某人移交的形式进行。
与此同时,塔巴隆的Banua Anam分部法律和司法援助研究所所长Muhammad Irana Yudiartika周三表示,法官小组的决定符合受害者与AN家族之间的和平。
“我们欢迎这一裁决,因为此前JPU要求AN在Martapura一级特别儿童发展研究所(LPKA)被判处六个月的监禁,”伊拉纳周三在塔巴隆说,被安塔拉没收。
Irana解释说,考虑到受害者和肇事者的家人已经和解,损失已被赔偿,案件应该能够通过恢复性司法(RJ)机制从警方调查阶段和移交给检察官办公室后得到解决。
伊拉纳透露,AN在警方的调查期间没有被拘留,但检察官办公室在第二阶段之后于2025年9月19日至28日拘留了他的当事人。
「Alhamdulillah,我们的客户终于可以自由下来,带着父母回来。我们感谢法官小组公平地裁决了此案,“伊拉娜说。
他还希望,今后,类似的案件能够通过RJ路线进一步优先解决,这样儿童就不会感到被拘留。
此前,AN和他的成年同事,首字母缩写为RO,卷入了盗窃属于Mabuun村居民的14个水泥袋。
被盗物品是用租车运输的,出售给丹绒区Jangkung村的某人,然后警方揭露了两名肇事者的行为。
在审判中,检察官仍然要求在LPKA Martapura入狱六个月,尽管AN和受害者已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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