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东雅加达地铁警察拆除了机动车辆盗窃网络(curanmor)模式,该模式通过使用自制枪支吓受害者而运作。

“我们还需要传达curanmor网络的这一事件,即肇事者通常携带自制枪支和砍刀。这就是使这一行动非常令人不安的原因,“东雅加达地铁警察公民主任AKBP Dicky Fertoffan周三在雅加达说。

Dicky说,肇事者通常在早上到晚上从09.00 WIB到15.00 WIB行事。

「这些肇事者通常在早上09.00 WIB到15.00 WIB之间行动。他们携带武器,无论是组装枪支,“迪基说。

这些危险行为是由雅加达一些地区的肇事者实施的。根据警方的记录,该团伙在过去六个月中犯下了数十起盗窃罪。

东雅加达地区是事件最多的地点,约有30起,其次是雅加达南部5次,雅加达中部3次。

最初获得的枪支(senpi)是三支,但经过进一步研究,只有一支,另外两支是玩具武器。

“根据嫌疑人的供词,他们只运营了六个月。然而,病例数已达到数十例,我们仍在开发其他可能的犯罪现场,“Dicky解释说。

一伙摩托车小偷位于雅加达东部Matraman的Utan Kayu Selatan的Jalan Asem Gede租房中,一天内偷走了多达数十辆摩托车。

“每天大约是这五名肇事者中的十辆摩托车,每对可以 metik(拿走)三辆被盗摩托车,”东雅加达地铁警察的Kanit Ranmor,AKP Muhammad Zein说。

他们曾经在雅加达的一些地区以不同的角色行事。Zain认为,肇事者以交替角色配对,包括执行者和骑师。

操作时,他们使用T键闯入车把锁定的电机。

五人被捕,四人被列为嫌疑人,一人是面临法律的儿童(ABH)。

四人充当摩托车盗窃的执行人或骑师。他们是MG(ABH),EW,SR和MR。与此同时,另一名首字母为T的嫌疑人在转售前改变了被盗摩托车的外观。

嫌疑人被指控犯有两项替代条款,即《刑法典》第363条,涉及物盗窃,最高可判处七年徒刑。

然后,《紧急状态法》与持有武器有关,并处以10年以上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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