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三委员会成员阿卜杜拉支持普拉博沃·苏比安托总统的举动,该举动将吸引私人控制的国家资产。阿卜杜拉还要求反腐败委员会(KPK),总检察长办公室和PPATK立即进行资产追回。

阿卜杜拉认为,私营部门对国家资产的所有权,如果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非法或非法进行,则可归类为刑事犯罪。

阿卜杜拉5月5日星期一说:“普拉博沃总统的声明,即将从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中扣押私人资产,为印度尼西亚的执法部门提供了一股新鲜空气。这应该是执法部门或被授权立即跟进的国家官员的切入点。

「如果通过滥用权力、满足和裙带关系来获得它的方式被称为腐败。但是,如果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获取方式称为盗窃,如果通过隐瞒或伪造有关国家资产的信息来完成,则称为贪污,“他继续说道。

阿卜杜拉评估说,回收私营部门控制的国有资产的正确方法是进行资产追回。资产追回是归还丢失或非法控制的资产的过程,包括由私营部门通过腐败,洗钱或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控制的国有资产。

印度尼西亚的几项法律和法规对资产追回进行了监管,即2010年关于防止和根除洗钱犯罪的第8号法律,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法律,以及2016年关于实施资产追回程序的第43号政府条例。

阿卜杜拉解释说:“在资产追回或重新夺回由私人当事人非法控制的国有资产的背景下,可以通过没收,归还和法院进行。

有权进行资产追回的机构包括KPK、总检察长办公室和PPATK,他们有权进行金融交易分析和确定资产。以及有权管理国有资产的财政部。

阿卜杜拉说,资产追回的目的是归还失去或非法控制的国家资产。以及对犯罪方产生威慑作用。

“资产追回还可以帮助提高国家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问责制,”Dapil Central Java VI的立法者说。

例如,阿卜杜拉,美国继续说道。据他介绍,美国是一个成功的国家例子,该国因私营部门对国家资产的掌握而进行资产追回。美国严格执行资产追踪和资产追回。然后,获得的资产由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包括政府和私营机构)存储和管理。

阿卜杜拉透露,通过KPK,印度尼西亚从2014年到2024年7月成功恢复了资产,价值相当于4.2万亿印尼盾。在2020-2024年期间,KPK还通过拍卖的战利品追回了国家损失,总价值为1137亿印尼盾。

“不可否认,实际上印尼也进行了资产追回,只是与私营部门掌握国家资产的数据相比,仍然需要再次鼓励,”阿卜杜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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