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JARMASIN - 南加里曼丹Banjarmasin地区法院法官小组主席,Suwandy判处被告Taufikurahman别名Upik20年徒刑,他是Banjarmasin携带52.561个摇头丸的信使。

“除了被判处20年徒刑外,被告还被判处10亿印尼盾的罚款,如果不支付罚款,将被3个月的监禁所取代,”Suwandy在宣读判决书时说,3月12日星期三在南加里曼丹的Banjarmasin地区法院举行的判决听证会上。

法官小组在审议中指出,被告人已被合法和最终认定犯有无权或非法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介买卖,交换或移交重达5克的非植物形式的I类麻醉品的犯罪行为,如200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所管制和威胁。

然而,由于各种考虑,法官不同意检察官(JPU)的要求,后者此前曾要求判处死刑。

法官说,被告乌皮克只是信使,并从告诉他的人那里得到薪水。

对于判决,被告表示他接受了判决,而JPU Masrita团队表示担忧。

被告Upik于2024年9月5日在Hasan Basri Banjarmasin准将街被南加里曼丹地区警察AKBP Ade Harri Sistriawan的第3分局局长领导的一个小组逮捕。

被捕后,乌皮克携带了52.561粒摇头丸和数千克的粉末或摇头碎片。

官员们还在家中进行了开发,并设法重新发现了多达507粒摇头丸和一些摇头碎片以及一小包的甲基苯丙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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