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修订《矿产和煤炭开采法》(UU Minerba)将于2月18日星期二在DPR全体会议上立即通过。DPR的立法机构(Baleg)和政府在修订《矿产和煤炭法》时商定了九个要点。
修订《矿产和煤炭法》工作委员会(Panja)主席马丁·马努隆(Martin Manurung)透露,这一变化旨在加强采矿业的监管,并使规则与宪法法院(MK)的决定相匹配。
马丁·马努隆(Martin Manurung)在议会大厦举行的Baleg DPR全体会议上说:“部长、领导人和立法机构成员以及我们尊重的出席者,以及Minerba法案的要点,这些要点已经讨论和商定。
以下是修订《矿产和煤炭法》的九点变化:
1. 与宪法法院裁决的调整。第17A条、第22A条、第31A条和第169A条的修正案是为了使规则与宪法法院的裁决相匹配。
2. 可行性研究的定义的改变。第1条第16款重制了采矿许可证中可行性研究的定义。
3. 满足国内需求的义务。第5条规定,采矿经营许可证(IUP)或特殊采矿经营许可证(IUPK)的持有人应在出口前优先考虑国内需求。管理战略资源的国有企业优先考虑矿产和煤炭供应。
4. 电子融资整合。第35条第(5)款、第51条第(4)款和第(5)款以及第60条第(4)款和第(5)款确认,采矿许可将通过中央政府管理的综合电子系统进行。
5.地方政府参与采矿后填海填海。第100条第(2)款规定,地方政府应参与采矿后填海和减轻影响。
6. 加强社区赋权计划。第108条要求矿业公司开展社会和环境责任(CSR)计划。此外,公司有义务让当地和土著人民参与采矿行动,发展商业伙伴关系和以社区为基础的经济赋权。
7. 采矿业的环境审计。第169A条增加了对矿业公司进行环境审计的规定,以改善采矿业的监督和可持续性。
8. 重叠采矿许可证冲突的解决。第171B条规定,根据中央政府的评估,存在重叠冲突的IUP将被撤销并归还给国家。
9. 《米纳巴法》的监测和审查。第174A条规定了在颁布后监测和评估《米纳巴法》执行情况的机制。
将要通过的《米纳巴法》的修订旨在改善采矿法规,加强可持续性方面,确保国家利益保持在优先地位。随着这一变化,政府希望采矿业更加透明、负责任,并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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