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负责人Haikal Hassan表示,非清真产品不包括强制性的清真证书。
参考2014年第33号法律第4条明确规定,印度尼西亚境内进入、流通和交易的所有产品都必须经过清真认证,并有明确的限制和规定。
他说,根据法律,所指的产品,即食品,饮料,化妆品,在印度尼西亚流通的药物,分发,交易,必须有清真证书。
“然而,从非清真或非清真材料中生产产品的商业行为者肯定不会申请清真证书,”Haikal在11月1日星期五在雅加达Antara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这是指2024年第42号政府条例(PP)第2条第2款规定,禁止材料产生的产品不受清真认证的义务的约束。然后,必须提供非清真声明,如该条第3款所述。
「什么样的清真食品?请参阅第2条第2款,该产品被归类为非清真食品,除外。第2条第3款,不能被认证为清真食品,是的,必须提供非清真食品的声明。只要如此,“Haikal说。
「所以那些卖猪的人,对不起,请不要有任何问题,说它来自猪,”通常被称为Babe Haikal的人继续说道。
与此相关的是,他声称在Tiktok收到一条消息,称有一名女性出售皮条,她的皮条上写着“来自猪毛”。他判断,这就是他应该做的,因为它是按照程序进行的。
海卡尔说:“这是真的,所以保护所有印度尼西亚的流血事件都是国家授权和1945年宪法的授权,现在由这个内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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