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干巴鲁 - 廖内大学刑法专家Erdianto Effendi博士强调,根据2001年第20号法律第12条h项,将国有土地,建筑物或官方房屋用于个人利益或法律似之处,可以被视为腐败犯罪。这一声明是在几位前官员掌握了33个廖内省政府资产的官方房屋的背景下发表的,这些资产已经持续了十几年到几十年。
埃尔迪安托博士认为,廖内省政府应该有勇气就此事采取果断行动。“廖内省政府必须有勇气采取行动,因为公众有权知道。如果你害怕好名声,只使用首字母宣布那些违反该权力的人,“他于8月9日星期五在北干巴鲁说。
他补充说,根除腐败委员会(KPK)已向廖内省政府提供了宽限期,要求在2024年8月10日之前接管未经授权的官邸。“在这种权限之外,对官邸使用者的法律威胁至少为4年,最长为20年,”他解释说。
埃尔迪安托博士还提醒说,非法使用国家土地的公务员或国家行政长官,即使他们知道这些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也可以依法受到制裁。
KPK RI发言人Tessa Mahardhika Sugiarto报告说,截至8月1日星期四,有33所官邸中多达32所已被归还,部分已提交移交接收报告(BAST)。然而,一套尚未归还的官邸位于北干巴鲁市的Jalan Dwikora。此外,还有两个地下地段和七辆公务车尚未报告返回该国。
Tessa还提到,Jalan Sumatera和Jalan Ronggowarsito上的一些官方住宅以前用于烹饪业务,在被政府接管后被关闭。这表明政府努力使资产被滥用。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