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警方CID最后通将贩运人口案件的五名嫌疑人中有两名列入人员搜索名单(DPO)。
之所以发出警告,是因为两名嫌疑人,即ER别名EW和A别名AE,定于3月27日星期三发表声明。
“我们打电话给第二名德国嫌疑人,明天早上参加。最有可能的是,他们不在场,后来如果他们不在场,我们将发布DPO,“公民警察总犯罪局局长Djuhandani Rahardjo Puro准将于3月26日星期二说。
关于DPO的发放过程,据说调查人员正在与国际关系司或Hubinter协调。
众所周知,这两名嫌疑人有不同的角色。对于ER又名EW,它负责合作并签署PT SHB的谅解备忘录。此外,承诺获得大学获得的企业社会责任(CSR)资金。
与此同时,嫌疑人A别名AE在向大学介绍渡轮工作计划方面发挥了作用。然后,说服学生参加实习计划。
与此同时,对于其他三名嫌疑人,党卫军、AJ和MJ仍在接受调查。但是,有某些原因,他们被决定不被拘留。
“目前,在调查过程中,有各种考虑,我们没有拘留3人,我们有义务报告,直到现在它仍在继续,”Djuhandani说。
TPPO案例的实习计划模式是在四名受害者学生访问印度尼西亚驻德国大使馆后被揭露的。他们告诉我他们正在经历的事情。
印度尼西亚大使馆也追踪了有问题的实习计划。事实证明,印度尼西亚有33所大学也开展了该计划。约有1,047名学生被派遣。
学徒计划已知由PT CVGEN和PT SHB社交化。这两家公司都承诺学生可以在德国实习。
但是,他们被要求支付15万印尼盾和150欧元。原因是向PT SHB制作承认证书(LOA)的成本。
不仅如此,他们还被要求向PT SHB再支付200欧元。目的是德国当局批准或工作许可证。
事实上,想要参加实习计划的学生也收取了3000-500万印尼盾作为救助。
事实证明,这些学生是非程序性雇用的。因此,他们被嫌疑人的行为剥削。
嫌疑人被指控犯有2007年关于根除贩运的第21号法律第4条,最高可判处15年徒刑和6亿印尼盾的罚款。然后是2017年关于保护印度尼西亚移民工人的第17号法律第81条,最高可判处10年徒刑,最高罚款150亿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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