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表示,2017年关于大选(选举法)的第7号法律(选举法)与总统候选人(capres)和副总统候选人(cawapres)至21岁和25岁的年龄有关的物质测试诉讼是不可接受的。 被宣布不可接受的诉讼是第93/PUU-XXI/2023号和96/PUU-XXI/2023号案件。 “裁决的马尔,裁决的,裁决的申请是不可接受的,”宪法法院院长安瓦尔·乌斯曼(Anwar Usman)在雅加达印度尼西亚宪法法院大楼的裁决/裁决发言听证会上说,Antara于10月23日星期一报道。 这两项申请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要进行物质检验的对象是《选举法》第169条q项,该款实际上与第90/PUU-XXI/2023号案件中的申请对象没有什么不同。 同时,反对第90/PUU-XXI/2023号条款,宪法法院批准了其中一些申请,导致《选举法》第169条q项的规范具有新的消化。 因此,法院得出结论,第93/PUU-XXI/2023号和96/PUU-XXI/2023号案件已失去对象。 申请失去对象、请愿人的法律地位和申请的本质都未考虑,”安华在宣读结论时说。 第93号/PUU-XXI/2023号案件由一位名叫Guy Rangga Boro的印度尼西亚公民提起。他呼吁《选举法》第169条q项被宣布违反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并且没有有条件的约束性法律效力,只要不解释”未满21岁”。 与此同时,Riko Andi Sinaga提出了第96/PUU-XXI/2023号案件。他要求法院宣布《选举法》第169条q项违反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并且没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只要不解释”年龄至少为25岁”。 此前,宪法法院批准了印度尼西亚公民提交的第90 / PUU-XXI / 2023号案件的一些申请,名为Almas Tsaqibbirru Re A,来自中爪哇省Surakarta。 通过判决,《选举法》第169条(q)项的完整内容如“年满40(四十)岁或就任/就任通过大选选定的职位,包括地区负责人选举”。 第90/PUU-XXI/2023号案件的裁决,两名宪法法官,即Enny Nurbaningsih和Daniel Yusmic P. Foekh的有争议的意见,以及四名宪法法官的不同意见,即Wahiduddin Adams,Saldi Isra,Arief Hidayat和Suhart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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