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旺 - 卡拉旺警方逮捕了四名涉嫌在西爪哇省卡拉旺市区滥用三公斤补贴液化石油气的肇事者。
“这四名肇事者于周五(8月25日)在卡拉旺韦坦村地区被捕,”卡拉旺警察局局长AKBP Wirdhanto Hadicaksono说,ANTARA于8月26日星期六报道。
补贴液化石油气滥用案件的披露是根据社区报告进行的。
根据该报告,在卡拉旺东卡拉旺区卡拉旺韦坦村东Cinangoh地区的一个地点,怀疑存在滥用补贴液化石油气的做法。
“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四人将三公斤补贴液化石油气的内容物转移到5.5公斤和12公斤的非补贴液化石油气的内容物中。当时他们立即被捕,“他说。
在逮捕中,警方查获了一些证据,如200个三公斤液化石油气管,60个12公斤管,90个5.5公斤液化石油气和一个数字秤。
查获的其他证据是一袋蓝色液化石油气瓶封印盖袋、一袋黄色液化石油气瓶封印盖袋、一袋装有气瓶的塑料袋、28个铁管和三辆汽车。
根据临时审查,肇事者,每人都有首字母HA(64),HS(48),BA(32)和SK(52)自过去一年以来,都犯下了滥用补贴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据称,每月,他们可以生产或生产多达360个12公斤的液化石油气管。
与此同时,自2022年最终被捕以来,他们已经开采了2,880个12公斤液化石油气管。
注射产生的12公斤管的售价为每管12公斤160,000印尼盾。
注射12公斤管时,消耗了大约四个三公斤液化石油气管。
警察局长说,从2022年至今出售三公斤补贴液化石油气滥用的努力的结果来看,肇事者已获得约2.49亿印尼盾的利润。
与此同时,这种非法行为造成的国家损失估计为3,168,000,000印尼盾。
警察局长说,任何滥用运输和/或贸易补贴货物的人都将受到最高六年徒刑或最高60,000,000,000印尼盾罚款的威胁。
这符合2001年关于天然气和天然气的第22号Ri法第55条,经2020年Ri法第11号第40条关于创造就业机会以及《刑法典》第55条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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