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选举与民主协会(Perludem)认为2017年第7号法律关于选举的第182条g项规定了前罪犯作为选举参与者候选人的条件条款,违反了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

“我们认为第182条g项的规定与1945年宪法第1条第(2)款、第(3)款和第22 E条第(1)款和第28 D条第(1)款相矛盾,”法德利·拉马达尼尔(Fadli Ramadhanil)作为Perludem的律师作为第12/PUU-XXI/2023号案件申请人说,该案件申请人于2月6日星期一在雅加达宪法法院(MK)举行, 被安塔拉没收。

第182条g款规定,作为选举参与者的要求之一是,他从未根据法院判决被判处监禁。

“第181条所指的个人在满足以下要求后可成为选举参与者: g. 从未因犯下可能被判处五年或五年以上监禁的犯罪行为而获得永久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被判处监禁,除非向公众公开和诚实地声明有关人员是前罪犯,“即《选举法》第182条g项。

在法官小组面前,法德利还解释了与正在提交的案件有关的四个基础论点。

首先是关于政治争论和大规模的金钱政治。据他说,在1945年宪法的改革和四次修正案之后,印度尼西亚人民同意并承诺按照直接,普遍,自由,秘密,诚实和公平或Luber Jurdil的原则举行民主选举。

然而,他说,在举行选举的过程中,选举并非完全没有腐败行为。消除腐败委员会(KPK)2018年的数据证明了这一点,该数据显示,政治官员或民主选举的官员是参与腐败案件的政党数量最多的政党。

“政治官员卷入腐败的原因之一是选举参与者必须承担高昂的政治成本,”法德利解释说。

在此基础上,他考虑了法律框架的重要性,该框架开辟了空间和机会,以便未来的选举参与者是正直的人。

他继续说,第二个论点与被起诉条款的测试有关,即关于区域代表理事会(DPD)成员候选人候选人候选人要求的重要性以及陷入腐败行为的DPD成员的脆弱性。

第三,他传达了前罪犯等待期的合理化。请愿人认为,必须注意等待期,以便对在选举过程中当选的政治官员保持谨慎和不再从事腐败行为产生威慑作用和威慑作用。

第四,法德利在有关提名选举参与者的要求的几项裁决中传达了宪法法院的态度。

案件编号为12/PUU-XXI/2023的法院由宪法法院法官萨尔迪·伊斯拉及其各自的成员法官苏哈托约和瓦希杜丁·亚当斯直接领导。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