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EMBANG - 南苏门答腊哥打勿刹度假村巨港的警察逮捕了两名警察,他们在网上卖淫中勒索了一名酒店客人。

巨港警察局局长Kombes Mokhamad Ngajib 说,警察的首字母缩写为DIP别名Dimas(30)和G别名Wawan(30),他们是East Ilir III Palembang的8 Ilir居民。

这两名嫌疑人于周五(6/1)上午在各自家中被巨港警察Satreskrim反强盗小组的人员伏击行动逮捕。

他解释说,根据调查,两名嫌疑人声称是在巨港警察局执勤的警察。

供词是由嫌疑人勒索一名首字母为GS(30)的男子,他是巨港市的居民,周日(1/1),在8 Ilir地区一家 三星级酒店的房间里,周日(1/1),WIB。

当时,嫌疑人DIP和G向GS受害者索要2000万印尼盾现金。

嫌疑人要求这笔钱作为和平的标志,因为受害者在酒店房间里被抓到,与他通过MiChat应用程序预订的一名女子约会。

“受害者受到压力并威胁使用枪支,结果证明只是打火机。嫌疑人拿走并使用受害者的汽车及其车辆登记作为抵押品,直到钱被给予。然后在同意后,嫌疑人被护送回酒店释放了受害者,“ 据 ANTARA 报道,1 月 7 日星期六,他解释说。

同时,巨港警方公民主任Kompol Haris Dinzah解释说,从调查结果来看,该女子作为受害者预订的日期与gadungan警方合谋。

首字母为MAY(28)的女子是受害者的日期,服务费为55万印尼盾,通过MiChat应用程序支付。

他说,这名女性嫌疑人是一名随机的受害者 垂钓者。后来,当受害者到达酒店房间时,他联系了他的两个同事DIP和G,以便发生勒索。

“对警方调查人员来说,嫌疑人承认他们在过去一个月里只用网络卖淫模式敲诈勒索过一次,”他在巨港AKP警察 总刑事股股长Robert P Sihombing的陪同下说。

至于嫌疑人的手,警方查获了一把黑色左轮手枪形状的打火机、两部苹果7和OPPO F手机以及一辆黑色丰田Etios汽车的证据。

根据《刑法》第368条第(1)、(2)至2e款,嫌疑人的行为被指控有9年监禁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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