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发布了一项关于前囚犯的物质测试的裁决,这些囚犯被监禁至少5年以作为立法成员候选人(caleg)竞选。现在,宪法法院禁止前囚犯在出狱后达到5年期限之前离开监狱。
这是宪法法院在关于测试2017年第7号法律的申请的判决听证会上做出的,该法律的案件编号为87/PUU-XX/2022,由一位名叫莱昂纳多·西亚哈恩(Leonardo Siahaan)的年轻人提出。
“部分批准请愿人的申请,”11月30日星期三判决书副本中引用的判决书中写道。
请愿人对《选举法》第240条第(1)款g项提出质疑,该款载有对民主党、省议会和区/市议会议员候选人的要求,其中规定:“从未根据因犯下可判处5年或5年以上徒刑的犯罪行为而获得永久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被判处监禁,除非该判决向公众公开和诚实地声明有关人员是前罪犯。
请愿人在诉讼中担心,这一条款将成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前腐败罪犯重新选举和传播行为或重复腐败行为的借口。
宪法法院法官小组在裁决中认为,“除非公开和诚实地向公众说明有关人员是前罪犯”,这句话符合条件,并且是尼亚勒格的前囚犯,但未包含在地区首长候选人的要求中。
宪法法院将他改为一名前囚犯,他被判处至少5年徒刑,出狱后必须等待5年才能作为立法机构候选人参选。
法官小组认为,出狱后5年的等待期才成为一种一致性,以便有关人员有时间进行自我反省。
“正如先前裁决的法律考虑所引用的那样,罪犯服刑后的5年等待期是足够的时间,可以反省自己并适应其环境社区的区域负责人候选人,包括在这种情况下是DPR,省DPRD和摄政/城市DPRD成员的候选人,”法官的裁决读到。
然后,仍然在判决中,法官小组认为,这名前囚犯还必须向公众宣布他的背景,即他在出狱后等待了 5 年之后已被定罪,并将作为 caleg 晋升。
“在这方面,选民可以批判性地评估他将选择的候选人,作为既有缺点又有优点的选项,让公众知道(notoir feiten)。因此,由人民或作为选民的人民投票给前罪犯候选人或不投票给候选人,“他说。
因此,宪法法院修正《选举法》第240条第(1)款g项的判决的合理性如下:
(i)绝不根据法院判决作为被定罪人,该判决已获得永久法律效力,犯下可判处5年或5年以上监禁的刑事犯罪,除非被定罪人犯有过失刑事罪和政治罪,即仅仅因为犯罪者的政治观点与当权政权的政治观点不同而被实在法中宣布为刑事犯罪;
(ii) 对于前罪犯,在前罪犯根据具有永久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服完刑期满并诚实或公开宣布其前罪犯背景后已满 5 年;和
(三) 不作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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