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认为腐败犯罪与其他犯罪不同。然而,他们仍在努力审查恢复性司法在调查腐败指控方面的适用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们仍在研究恢复性司法对腐败犯罪的应用。这是一个寻找如何获得法律程序的形式的过程,以实际解决腐败犯罪中的国家问题,“KPK副主席努鲁尔·古夫隆(Nurul Ghufron)在10月28日星期五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恢复性司法的含义是和平解决犯罪行为、容忍受害者、寻求解决办法而不是寻求对错、和解、恢复原状、不惩罚、改善关系和减少怨恨的概念,涉及专业调解员和调解。
回到古夫隆,他说,这项研究必须进行,以便KPK在消除腐败方面有最好的公式,以创造正义。不过,古夫隆提醒说,腐败案件与其他犯罪不同。
原因是腐败通常由多方实施并造成损失。毕竟,目前的反腐败委员会提出了审查性质的司法程序。
因此,KPK现在选择审查恢复性司法的适用情况。“问题是,如果犯罪损害了公共利益,如贿赂等腐败犯罪,领导人应该为公众工作,但不是(他做了腐败,编辑),如何,”Ghufron说。
“公众面前的正义是如何恢复的?这就是我们必须一起学习的东西,“他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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