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AMAN BARAT - 西苏门答腊岛西帕萨曼度假村警察逮捕了棕榈油公司PT PMS首字母HH(42)的一名雇员,该员工位于双溪奥尔区纳加里双溪奥阿的Jorong Simpang Gadang,据称在塑料袋中种植大麻叶。

卡萨特斯纳科巴AKP埃里扬托说,嫌疑人是由梅林唐谷警方与西帕萨曼警方毒品调查队的Opsnal团队一起保护的。

肇事者被安置在PMS的JORONG Simpang Gadang员工,纳加里双溪奥阿,双溪奥尔帕萨曼巴拉特区,上周一下午1点40分左右。

大麻植物首先被PT PMS花园助理哈里扎尔和苏纳尔迪与Dapit一起知道,作为花园员工,在PT PMS任职的贿赂成员的陪同下,前往3 KM 9部门乔荣新邦加当的员工营地,纳加里双溪奥阿,双溪奥尔区。

“花园助理和员工以及brimob成员来到km 9 Division 3员工营地,怀疑其中一名PMS员工正在塑料袋中种植大麻,”他于10月18日星期二在安塔拉的Simpang Empat说。 

到达现场后,公司代表发现了九个塑料袋,正好位于HH嫌疑人占用的员工营地后面。

他说,在九个塑料袋中,其中四个据称含有五种大约一个月大的大麻植物,而其他五个塑料袋没有大麻植物。

此外,证据被带到MES工作人员那里,然后种植园助理去打电话给当时在PT PSM油棕种植园工作的嫌疑人HH来到MES。

“然后对嫌疑人HH的审讯承认大麻植物是他自己的,”他说。

在收到嫌疑人的供词后,该公司立即向梅林唐谷警察局局长伊普图·佐勒菲卡尔(Iptu Zulfikar)报告了这一事件,并立即与西帕萨曼警方毒品调查组协调逮捕。

“从最初审讯嫌疑人开始,大麻植物不是为了流通,而只是为了自己使用。与此同时,大麻种子是从一名嫌疑人那里获得的,“他说。

他解释说,警察扣押的证据是五根I类麻醉品大麻的树干,种植在四个黑色塑料袋和五个装有未种植大麻的土壤的塑料袋中。

“为了解释他的行为,嫌疑人目前正在西帕萨曼警察局接受进一步调查,”他说。

嫌疑人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1)款Jo第111条第(1)款诱捕了HH嫌疑人,该法律涉及毒品,最低刑期为5年,最高刑期为20年,罚款至少为10亿卢比,最高为100亿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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