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国家警察局长艾达姆(Idham Azis)将军强调,该州绝不能逊色于使用粗暴手段阻碍印度尼西亚执法过程的社区组织(群众组织)。

伊达姆传达的这句话是与伊斯兰捍卫者阵线(FPI)在向雅加达中部Petamburan的Habib Rizieq Shihab交付传票时作出的封锁警察的努力有关的。

埃德姆(Idham)在周四的声明中说:“国家绝不能逊色于开展暴行行动的群众组织。我们将全力以赴。印度尼西亚是法治。所有要素都必须能够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 ,12月3日。

这位四星级将军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甚至群众组织遵守印尼现行的法律保护伞。

据他介绍,对于那些试图阻碍印度尼西亚执法过程的当事方,刑事威胁得到了明确规定。

伊达姆说:“对那些试图阻止官员进行执法程序的人,将受到刑事制裁。”

另一方面,伊德姆(Idham)保证,国家警察将彻底调查涉嫌违反卫生检疫的案件,即在本案中,在里齐耶克(Rizieq)参加的几项活动中,涉嫌违反卫生规程(挑衅)。

“国家警察始终优先考虑Salus Populi Suprema Lex Esto的原则,否则“人民安全是最高法律”,”警察刑侦部门前负责人说。

先前的消息,国家警察正在对Rizieq事件中据称违反卫生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查,如2018年关于卫生检疫的第6号法令第93条所述:每个不遵守卫生检疫标准的人第9条第(1)款中提到的内容和/或妨碍-妨碍卫生检疫的实施,从而导致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判处最高一年(一年)的监禁和/或最高Rp 100,000,000.00的罚款。 (一亿卢比)。

同时,《刑法》第216条第(1)款规定,蓄意不履行职务的官员或根据职务执行职务的官员依法作出的命令或要求的人被赋予调查或审查犯罪行为的权力;同样,任何人故意阻止,阻挠或阻挠其中一名官员执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最高四个月零两个星期的监禁或最高Rp的罚款。 9,000

众所周知,《刑法》第160条本身规定:“任何人在公开场合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煽动犯罪行为,对公共机构施加暴力或不遵守法律规定或职位指令的人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的罚款,将面临最高六年的监禁或最高4,500印尼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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