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批准了选举与民主协会(Perludem)申请人关于2016年第10号法律的重大测试的所有索赔,该法律涉及解决地区选举结果争议的特别司法机构。

“2016年第10号法律第157条第(3)款中的完整批准请愿人的申请,说明'直到建立特别司法机构'一语,违反了1945年NRI宪法,没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首席大法官Anwar Usman在9月29日星期四在雅加达安塔拉宣读第85/PUU-XX/2022号案件的判决时说。 

此外,安华说,宪法法院还指出,第10/2016号法律第157条第(1)款和第(2)款违反了1945年NRI宪法,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并下令酌情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公报上公布该决定。

关于第1/2015号法律第二修正案的第10/2016号法律的测试,该法律涉及制定政府条例以代替2014年关于选举州长,摄政王和市长成为法律的第1号法律(选举法),由Perludem提交,他由执行主任科伊鲁尼萨·努尔·阿古斯佳提和财务主管伊尔玛·利达蒂作为申请人代表。

在申请的主题方面,请愿人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宣布第10/2016号法律第157条第(1)款,其中规定“选举结果争议案件由特别司法机构审查和审判”,违反1945年NRI宪法,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只要它不被解释为“选举结果争议案件由宪法法院审查和审判”。

此外,请愿人还呼吁宪法法院宣布第10/2016号法律第157条第(2)款,其中规定“在全国同时举行选举之前成立第(1)款所指的特别司法机构”违反了1945年NRI宪法,没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第三,请愿人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宣布第10/2016号法律第157条第(3)款,其中规定“关于选举结果投票最后阶段的确定有争议的案件由宪法法院审查和审判,直到建立一个特别司法机构”,这与1945年NRI宪法相悖。

这违反了1945年《国家人权联盟宪法》,只要它不被解释为“选举结果争端案件由宪法法院根据立法规定进行审查和审判”。

宪法法官Enny Nurbaningsih在回应这三项诉状时说,宪法法院认为所有请愿人的论点都是依法有充分根据的,因此法官批准了所有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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