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政府致力于改善劳动保护,包括作为劳动力一部分的残疾人。

“在残疾人的劳动保护方面,印度尼西亚政府致力于为残疾人提供包容性保护,”人力部劳工监督和职业安全与健康司司长海亚尼·鲁蒙当(Kemenaker)海亚尼·鲁蒙当(9月12日星期一)在雅加达收到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据Haiyani称,对残疾人的保护符合第13/2003号《人力法》的授权,即国家保证在获得就业方面的平等和非歧视性待遇,国家要求雇主为残疾人提供保护。

9月8日至9日在巴厘岛举行的人力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IMSIDE)上,他强调,这项权利的落实被称为包容性工人,可以解释为一种考虑尊重人权的劳工概念。在平等的基础上包容和融合每个人。

他说:“就业方面的平等确保了残疾人在招聘、就业安置、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过程中得到公平和无歧视的开展。

我还提到政府、国有企业和海外工人联合会有义务雇用残疾人至少占工人总数的2%。私营公司至少占工人总数的1%。

他还表达了在工人和雇主之间采取客观和平衡的步骤的重要性。

其表现之一是政府对不偏袒残疾人的私营和非私营企业家实施行政制裁。

与此同时,另一方面,政府也以国家奖励的形式向为残疾人提供体面就业机会的雇主表示赞赏,海亚尼·鲁蒙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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