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驳回医用大麻,BNN负责人:我宁愿拯救年轻一代免受毒品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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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 - 国家麻醉品局(BNN)专员Petrus Reinhard Golose总局局长Petrus Reinhard Golose支持宪法法院(MK)的决定,拒绝对1945年宪法中关于使用医用大麻促进健康的《麻醉品法》进行司法审查。

“我完全支持宪法法院的裁决,”7月28日星期四,Petrus在巴厘岛巴东库塔说。

“从一开始我就说过,我不同意(大麻合法化)。我宁愿拯救年轻一代,你们的一代和后代免受(毒品)的危险,“他继续说道。

据他介绍,医用大麻研究已经完成。大麻分为四氢大麻酚(THC)和大麻二酚(CBD)。

“我们做研究,在大麻中,它分为THC和CBD。问题是THC。但是,这对摄政王,检查是必要的,并且每次有证据时,我们都会这样做(检查),并且THC含量包括印度尼西亚的高含量,“他解释说。

根据Petrus的说法,大麻合法化的国家对增加犯罪案件产生了影响。

“你希望这个心爱的国家印度尼西亚的犯罪率增加,只是因为我们忽视了其他问题吗?”彼得说。

此前据报道,宪法法院驳回了对《麻醉品法》第6条第(1)款a项和第8条第(1)款的司法审查申请,案件编号为106/PUU-XVIII/2020。

“完全拒绝请愿者的请愿书,”宪法大法官安瓦尔·乌斯曼(Anwar Usman)在宣读判决书时说。

然而,宪法法院要求政府立即就使用I类麻醉品以利于卫生服务或治疗进行科学研究,其结果可用于确定政策,包括修改法律。

法院在审议对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麻醉品法》)的司法审查时证实了这一点,该法律是由代表脑功能障碍(脑瘫)患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一些妇女提出的。

“我们需要一个非常全面和深入的政策,通过必须从科学研究和评估开始的重要阶段,”宪法大法官Suhartoyo在宣读该决定的考虑因素时说,该决定在印度尼西亚宪法法院的YouTube频道上在线播出,据ANTARA报道,7月20日星期三。

Suhartoyo说,由于缺乏与将I类麻醉品用于卫生服务或治疗有关的科学研究和研究,使得必须使用I类麻醉品仅用于发展科学的目的。

之所以实行这些限制,是因为I类麻醉品有可能造成非常高的依赖性。

Suhartoyo解释说,另一方面,法院认为迫切需要确定I类麻醉品是否可以用于卫生服务或治疗。

“法院可以理解并同情患有某些疾病的患者,根据请愿人的说法,这些疾病是'非凡的',可以通过使用I类麻醉剂进行治疗来治愈,”宪法法官Suhartoyo说。

Suhartoyo说,在获得卫生部长的许可后,政府或私营部门可以对使用I类麻醉品进行用于卫生服务或治疗的研究。

Suhartoyo继续说,政府与利益相关者一起,还必须详细监管预测滥用第一类麻醉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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