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众议院(DPR)第九 委员会成员Rahmad Handoyo评估说,所有各方都必须尊重宪法法院(MK)的决定,该决定拒绝了对2009年第35号法律的司法审查,该法律涉及与使用医用大麻促进健康有关的麻醉品。

此外,据他说,印度尼西亚是一个遵守法律和宪法的宪政国家。

“当宪法法院决定完全驳回它时,我们当然必须共同尊重它。这已经是一个决定。这意味着大麻是不允许的,包括出于医疗目的,“Rahmad告诉记者,7月21日星期四。

这位PDIP政治家表示,宪法法院的决定确认了《麻醉品法》禁止使用大麻。即使为了健康。

“大麻根本不被允许,根据人民的授权,麻醉品法确实是不允许的,”拉赫马德说。

然而,Rahmad评估说,大麻的使用仍然可以用于封闭的研究。“但对于研究或科学兴趣来说,它仍然是可能的,它的使用必须关闭,”他补充说。

因此,拉赫马德欢迎公众继续讨论使用医用大麻的问题。当然还有专家的意见和信息。

“请,从科学上讲,请进行一次讨论,邀请专家邀请其他健康专家。但是,请记住,目前不允许使用医用大麻。我们必须再次一起尊重它,“拉赫马德说。

此前,宪法法院(MK)裁定,出于健康原因,不应使用医用大麻。宪法法院在第106/PUU-XVIII/2020号案件裁决中指出了这一点。

宪法法院驳回了对《麻醉品法》关于禁止使用第一类麻醉品的条款的正式审查。因此,《麻醉品法》第6条第(1)款和第8条第(1)款的规定没有改变。麻醉品类 - 包括医用大麻 - 即使出于医疗原因也不允许食用。

“根据对事实和法律的评估,初审法院(一个)说,请愿人五和六的申请是不可接受的。第二,完全拒绝了申请人的申请,“首席大法官安瓦尔·乌斯曼(Anwar Usman)在7月20日星期三的虚拟听证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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