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APURA - 巴布亚的Mimika警察CID单位团队逮捕了一名在摩托车座椅和汽车中偷窃货物的专家,首字母缩写为AA又名LA。肇事者在蒂米卡旧市场的行动中被Mimika警察CID Unit Opsnal团队围捕。
Mimika AKBP警察局局长I Gede Putra在警察局长Kompol Praja Gandha Wiratama和Iptu Bertu Haridyka公民主任Eka Anwar的陪同下,于7月11日星期一公布了此案的披露。
警察局长说,AA的肇事者,又名LA,已被列为嫌疑人。在行动期间,AA肇事者由他的几名同事陪同,他们现在已被指定为DPO并正在搜寻中。
“我们只抓获了一名肇事者,另外两名已成为DPO,现在正在接受成员的搜查,”AKBP I Gede Putra援引7月11日星期一的一份书面声明说。
警察局长解释说,肇事者和他的几名同事在行动中有自己的战争。有些人是情况的监督者,作为转移,还有执行者。
“因此,他们有各自的角色,有些人正在监视情况,有些人邀请受害者进行沟通,以便受害者措手不及,有些人充当执行者,从摩托车座位和车内拿走属于受害者的贵重物品,”Mimika警察局长说。
在采取行动之前,受害者被肇事者跟踪,例如在取钱后从自动取款机和银行。
从检查结果中可以知道,肇事者已经做了七次。
受害者遭受的损失从数千万到数亿卢比不等。同样,其他贵重物品,如手机到受害者的钱包。
事实上,受害人账户的内容也被犯罪人通过被盗的ATM卡排干,即犯罪人试图使用受害者出生日期的PIN码并成功。
“受害者在肇事者执行死刑时更有可能是无知的。受害者只是在到达家后才意识到这种犯罪行为,“AKBP I Gede Putra说。
在警方释放案件期间,AA肇事者练习如何从摩托车座椅内处决受害者的贵重物品。在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内,嫌疑人设法从摩托车座椅内拿走了属于受害者的贵重物品和金钱,即使没有任何损坏也不必打开座椅。
嫌疑人用力抬起塑料基摩托车座椅,然后插入手取回座椅中的内容物。
由于他的行为,嫌疑人AA别名AL被控犯有《刑法典》第363条第(1)款和第65条,可判处7年徒刑。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团队能够保护这两个仍然是DPO的人,”警察局长Mimika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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