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DA ACEH - 亚齐Langsa警察局调查和犯罪股人员在东亚齐摄政区Birem Bayeun逮捕了两名以大象骨头形式出售受保护动物器官的嫌疑人。

Langsa警察公民主任Iptu Imam Aziz Rachman 表示,这两名肇事者的首字母缩写为MA(37),东亚齐摄政区East Peureulak区的居民和ZU(41),他们是Langsa市West Langsa的居民。

“他们于周五(10月6日)晚上9点左右被捕。他们的作案手法是从出售大象骨头的收益中获利,“Antara在6月21日星期二援引Iptu Imam Aziz Rachman的话说。

根据当时公众即将出售大象骨头的信息,这两人被捕,这些骨头被放入五个白色粗麻布袋中。

“被捕时,MA和ZU骑着摩托车,用粗麻布袋装着大象骨头。他们正要去AD的家。AD现在在DPO(平面搜索人员)中,“Iptu Imam说。

从两人的信息来看,大象骨头是从东亚齐Peureulak的一个绰号为AM的人那里获得的。“此外,大象的骨头希望通过AD以每公斤15万印尼盾的价格出售,”他说。

如果所有的大象骨头都卖掉,MA和ZU将获得700万印尼盾。然而,由于两人被警方逮捕,大象骨头还没有时间出售。

两人都被指控违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90年关于保护生物自然资源及其生态学的第5号法律第40条第(2)款第21条第(2)款。

“最高刑期为5年,最高罚款为1亿印尼盾。两人现在都被关押在Langsa警察局,“Iptu Imam Aziz Rachman说。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