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欧盟已同意实施性别配额,以确保女性在大公司董事会中至少拥有40%的席位。
经过十年的僵局,该提案今年在德国和法国的重新支持下获得了新的动力,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终于在周二达成了一项政治协议。
法律要求在欧盟27个成员国注册的公司,要求女性在2026年中期之前至少获得40%的非执行董事会席位或所有董事会董事职位的33%。
公司可能因未能在董事会中雇用足够多的女性而被罚款,直到董事的任命因不遵守法律而被推翻。
“多样性不仅仅是一个正义问题。它还鼓励增长和创新。让更多女性担任领导的商业理由很清楚,“欧盟委员会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引自Euronews 6月9日。
“有很多女性有资格获得顶级工作,她们应该能够获得这些工作,”她说。
去年,欧盟数据显示,在整个欧盟中,女性占据了30.6%的董事会职位,但这一比例因国家而异,塞浦路斯的女性占8.5%,法国占45%以上。
法国于2011年首次引入妇女在理事会中的配额。根据欧洲性别平等研究所(EIGE)的数据,它自己的40%配额于2017年生效,它是今天唯一超过这一数字的欧盟国家。
与此同时,意大利、荷兰、瑞典、比利时和德国在班上排名第二,女生占36%至38.8%。远远落后的是匈牙利、爱沙尼亚和塞浦路斯,这些国家的10名非执行董事中只有不到一名是女性。
EIGE在4月份表示,与采取更宽松行动或根本没有采取行动的国家相比,具有约束力的配额已被证明在使更多妇女进入理事会方面更有效。
众所周知,所谓的“董事会女性”指令适用于拥有至少250名员工的公司。
它的目标是在公司引入透明的招聘程序,以便至少有40%的非执行董事职位,或33%的行政和非执行角色,由代表性不足的性别占据,通常是女性。
如果候选人具有相同的职位资格,则应优先考虑任职人数偏低的性别的候选人。
注册公司将被要求每年向主管当局提供关于其董事会中性别代表性的信息。如果这项规定尚未达到,他们计划如何实现它。
“董事会中更多的女性使公司更具弹性,更具创新性,并将有助于改变工作场所自上而下的结构,”该指令的共同举报人,奥地利社会民主党MEP Evelyn Regn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遴选过程应基于明确和预先确定的标准,根据这项协议,只有最佳候选人才能被选中。因此,这提高了董事会的整体质量。
关于这一条款,成员国需要在未来两年内将该指令修改为本国立法。
就公司而言,它们必须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实现新目标。这是一个比安理会2027年12月31日提议更紧迫的最后期限。
欧盟的提案包括对未能遵守选择和报告义务的公司进行有效,阻碍和相称的处罚。这可能包括罚款和取消有争议的承诺。
此外,成员国还应公布有关公司实现目标的信息,作为一种同侪压力的形式,并鼓励遵守。
欧洲议会要求在稍后阶段评估该指令的范围,以确定它是否也应该包括未注册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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