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荷兰政府将允许医生对重病的1至12岁儿童实施安乐死或致命注射。规则是赞成和反对政策者之间进行数月辩论的高潮。

荷兰卫生部长雨果·德·容格(Hugo de Jonge)表示,需要修改法规,以帮助一小部分痛苦且没有希望的重病儿童。该规则的目的还在于消除儿童无法忍受的痛苦。

新规定将废除对医生实施安乐死的起诉的威胁。荷兰政府估计,新规定每年将至少影响5至10个儿童。

荷兰不是唯一执行这一致命注射规定的国家。 10月15日,星期四,英国启动《卫报》的首个实施国家。

自2014年以来,比利时允许年轻重症患者实施安乐死。 2016年和2017年,两个分别为9岁和11岁的比利时孩子率先安乐死。

如果患者及其父母同意,对12岁以上的儿童来说,终生干预也是合法的。一岁以下的婴儿也可以在父母的同意下终止生命。

在允许致命注射的法规出台之前,通常会对重病儿童进行姑息治疗,即减少营养摄入以加快死亡速度。采取行动以结束患者生命的医生将面临起诉。

辩论

医生呼吁改变这一说法,认为在1至12岁之间为儿童提供的这一缺口是“灰色地带”。这个问题在执政的四党联盟中引起了激烈的辩论,在德容格和更为保守的领导人克里斯滕·Unie的领导下,两个基督教政党都表示反对。

De Jonge可以就这个问题进行辩论,但他面临ChristenUnie的反对。但是德·容格(De Jonge)在致荷兰议会的一封信中宣布了政府的意图,他引用了最近的一份报告,该报告显示了对医生法律变化的压倒性支持。

De Jonge写道:“这项研究表明,对于那些无法治愈的儿童,医生和父母来说,有必要停止生命,他们的病情令人绝望,难以忍受,并在不久的将来死去。”

要获得安乐死,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患者必须忍受“无法忍受的无尽痛苦”。至少两名医生必须批准该程序。

自2002年以来,在自愿和经过深思熟虑的案件中,医生已能够为荷兰的成年人提供安乐死。由于患者难以忍受的痛苦而决定实施安乐死,因此没有治愈或替代疗法的希望。去年荷兰发生了6,361例安乐死病例,占该国总死亡人数的4%以上。其中,有91%用于绝症。

另一例安乐死涉及严重的精神疾病。两年前,一直自杀的29岁的奥雷莉亚·布劳斯(Aurelia Brouwers)一案引发了辩论,当时荷兰电视台RTL Nieuws的一部纪录片中讲述了她的死决定。布劳威尔斯去世前两周拍摄了影片,包括参观他为葬礼选择的火葬场。

布劳维尔斯医生本人并不想帮助他的病人结束生命。但是他的愿望是在海牙的Levenseindekliniek(生命终结诊所)注册后实现的。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