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m Kiong Hin的逃跑结束,BNI腐败案坤甸分部13年逃犯
西加里曼丹高级检察官办公室周三正式将Lim Kiong Hin(65岁)定罪,他自2009年以来一直被列入DPO(通过ANTARA)。

坤甸 - 西加里曼丹高级检察官办公室正式判处Lim Kiong Hin(65岁),他被判犯有BNI腐败案坤甸分支,并在坤甸IIA级监狱逃犯13年。

3月28日星期一,林炳欣在明古鲁省穆科穆库科摄政区棉兰再也棉兰再也Jalan Pasar Ipuh的一间租来的房子里被捕。 

"今天正式定罪了Lim Kiong Hin,我们将其送往Lapas Class IIA坤甸服刑,因为他的行为使该国损失了数百亿卢比,"3月30日星期三,安塔拉坤甸的Masyhudi的Kejati Kalbar负责人说。 

他解释说,Lim Kiong Hin因滥用BNI坤甸分行提供的信贷设施而被判腐败罪名成立,未经BNI坤甸分行官员的批准。

如果罪犯应该使用他从BNI坤甸分行获得的信贷来增加销售目标,但罪犯获得的营运资金信贷额度用于个人利益,从而违反适用的规则,对国家164亿盾不利。

对于他的行为,坤甸地区法院根据法令编号:543 / PID。B/2006/PN.PTK日期为2007年8月20日,坤甸高等法院宣布该罪犯"对罪犯的起诉是不可接受的或免费的"。

然后上诉号码:30/PID/2008/PT。PTK于2008年3月30日,罪犯被判有罪。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基于最高上诉法院的裁决编号:492 K / PID。2009年10月27日的SUS/2009号文件规定"驳回被告和检察官(JPU)的撤销原判申请"。

然后决定审查(PK)编号:293 PK / PID。Masyhudi说,2013年10月7日的SUS/2012,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表示,申请人(被告)的司法审查申请(PK)被驳回。

因此,罪犯被判处五年徒刑和1亿卢比的罚款,补贴六个月的监禁,并被要求支付164亿卢比的替代金额,前提是如果不支付替代金,则以两年监禁的监禁所取代。

当时,Kajati Kalbar提出上诉,并邀请公众帮助告知他们是否知道其他逃犯(尚未被抓获)的下落,以便尽快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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