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违反2020年第59号《交通部长关于公路自行车者安全的规定》的自行车制裁的执法权移交给当地政府。
陆路交通部运输局局长布迪·塞蒂亚迪(Budi Setiyadi)9月24日(星期四)在安塔拉(Antara)表示:"对骑自行车的人的制裁是由该装置执行的,根据当地法规,可能是地区性、PP satpol或dubub。
如果对摩托车司机的制裁是超速罚单和吊销驾驶执照,那么对于骑自行车的人,根据每个地区的政策,自行车可能会被没收。
"如果自行车有驾驶执照,可以持驾驶执照。好吧,如果自行车,我想它可能是自行车,但根据每个区域弥补故障警告它看起来像什么,"他说。
在实施制裁时也强烈建议使用技术,因此它不再是常规的。
"在一些城市,它不再使用传统或手动,超速罚单也开始以电子方式进行。我们还在一些城市与 ATCS(车辆交通控制系统)进行监管,每个岗位的监控人员都可以捕捉到骑车人的所有行为。
根据 PM 59/2020,骑自行车的人在道路上必须满足七种类型的安全要求,即挡泥板、铃、制动系统、灯、红灯反射装置、白色或黄色车轮灯反射器以及踏板。
在规则中提到,禁止使用挡泥板,以用于赛车、山地自行车和其他类型的自行车。这里还有可选的头盔。
对于灯具和光反射装置的使用,还提到在夜间和由于天黑而能见度有限的条件下安装,或在大雨、隧道或雾路条件下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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