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在坤甸,西加里曼丹省,警方已将与一名拒绝罚单的女孩发生性关系被嫌疑人命名。警察在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放入了证据。

坤甸警察局长Kombes Komarudin921日(星期一)对VOI联系说:“我们已根据有关儿童保护的第35/2014号法律第76 D条,将这些人指定为嫌疑犯。”

Komarudin解释说,自从收到性交案件报告以来,警察已被拘留。该调查最初是由职业和安全部门处理,涉嫌违反专业道德守则。

他继续说:“现在尸检的结果已经出来,并且有足够的证据确定有关人员是嫌疑人并被拘留,以便将法律程序从道德守则程序转变为一般犯罪。”

警方收到的报告揭露了与年轻女孩发生性关系的案件。 当时,受害者因骑摩托车时未戴头盔而被警察拦下。

Kombes Komarudin解释说“当交通停止时,警察进行了交谈,因为受害者不想收到警察罚单,最终在旅馆里进行了性交。我们将立即跟进并确保安全,我保证其将完全运行并且过程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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