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证人和受害者保护局(LPSK)向警方询问了一名囚犯的案件,该囚犯在南苏门答腊省Lubuklinggau Utara区警察(Polsek)Lubuklinggau Utara中死亡,尸体满是瘀伤。尽管有嫌疑人的身份并被拘留,但一个人拥有必须受到国家保护的权利,除其他外,免受酷刑,"LPSK副主席Maneger Nasution通过2月24日星期四在雅加达收到的书面声明说。他说,对于这一事件,LPSK谴责,因为这样的案件继续重复,而警方没有任何有意义的改进。Nasution解释说,保护它的义务符合2009年第08号《国家警察条例》(Perkap)关于在履行警察职责时执行人权原则和标准的规定,包括2005年关于 Indonesia.As 共和国国家警察拘留所囚犯管理的第4号警察条例,Hermanto(45岁)南苏门答腊Lubuklinggau市Lubuklinggau市的居民在被拘留在北卢布克林高警察局时死亡。 受害者的尸体在医院,家人看到受害者的状况遭受瘀伤,颈部,腿部,鼻子骨折,嘴唇骨折。Nasution认为,如果家属随后质疑受害者的死因,那将是合理的。此外,当事件发生时,受害者由警察负责。
"被警方拘留的人怎么能在没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死去,"他说。关于这一事件,LPSK敦促对北卢布克林高警方拘留期间赫尔曼托的死亡进行彻底调查。如果证明存在导致成员施行酷刑的行为,则必须立即加以处理。法律程序不仅是道德的,如果证明有犯罪者必须在法庭上陈述对他的行为负责,"他说。最后,他提醒卢布克林高和南苏门答腊的警察局长注意此案。法律和正义仍然必须为任何人和任何办公室服务,"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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