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ICJR)研究员Maidina Rahmawati鼓励政府和议会加强刑事诉讼法(KUHAP)中关于性暴力受害者权利的法规,从受害者服务到明确的赔偿。 生活,"Maidina在2月16日星期三在雅加达收到的一份声明中说,Maidina继续说,受害者无法获得他的权利,即如果法官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则向肇事者收取赔偿。因此,需要立即确认恢复原状的立场,或至少统一刑事立法中恢复原状的立场。

"ICJR赞赏法官在这项裁决中的努力,但仍有更复杂的问题,"他在回应对 性侵犯 肇事者Herry Wirawan的判决时说。当法官小组"即兴"收取由赋予妇女权力和儿童保护部(KPPPA)确定的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时,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在归还金支付计划中,即第三方国家中,这是未知的。他说,国际法院同意法官小组在HW裁决中的"善意",要求国家支付损害赔偿金。不幸的是,在国家支付归还的机制缺乏法律框架的情况下,这种归还很可能最终不会得到支付。政府很容易相信没有可用的计划,因为国家没有义务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这种赔偿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这再次将对受害者产生不利影响,"Maidina说。受害者 信托基金 计划必须由国家建立。国家仍然可以对罪犯实施经济制裁,然后处理获得的结果,以实现受害者的权利,包括支付赔偿和提供服务。"ICJR鼓励政府和众议院立即审查受害者 信托基金 计划,以进入Kuhap,证人和受害者保护法,以及正在讨论的其他法律,如性暴力犯罪法案,"Maidina说。 在裁决中,最高法院有义务为法院判决提供保证,这些裁决考虑了受害者的康复",性暴力的受害者,包括儿童和成人,当然有权以恢复或赔偿的形式获得对所经历的事件的赔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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