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财政部税务局局长(DJP)提醒,从10月1日开始,消费者进行的数字服务交易将被征收增值税(VAT)。共有12家提供数字服务的外部公司已准备好征收增值税。

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总监Hestu Yoga Saksama表示,这12家公司满足了向出售给印度尼西亚客户的数字商品和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标准。

他在VOI收到的书面声明中说:“客户必须支付的增值税金额为税前价格的10%,并且必须包含在卖方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上作为收取增值税的凭证。” 9月9日,星期三。

赫斯图说,此外,截止到10月1日,有12家公司有权从消费者进行的交易中收取增值税,此外还有16家以前被指定为增值税征收者的公司。因此,共有28家公司准备对消费者购买的服务和商品收取增值税。

Hestu确保可以征收10%增值税的公司数量将再次增加,因为DGT正在确定其他一些向国内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公司。

根据Hestu的说法,DGT还与许多其他向印度尼西亚出售数字产品的公司进行了交流。目标是进行社交活动,并找出他们准备收取增值税。

在这12家指定公司中,有许多市场,例如PT Shopee International Indonesia和PT Jingdong Indonesia Pertama或JD.ID。但是,DGT为国内纳税人市场的收款人提供了特殊规则。

他说:“特别是对于那些后来被任命为收集者的国内纳税人的市场,增值税的征收仅是通过在市场上销售的外国卖方对数字商品和服务的销售进行的。”

这些公司如下:

1. LinkedIn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迈克菲爱尔兰有限公司

3.微软爱尔兰运营有限公司

4. Mojang AB

5. Novi Digital Entertainment Pte。有限公司

6. PCCW Vuclip(新加坡)Pte。有限公司

7. Skype Communications SARL

8. Twitter亚太地区Pte。有限公司

9. Twitter国际公司

10. Zoom Video Communications,Inc.

11. PT京东印度尼西亚站

12.印尼PT Shopee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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