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DKI省政府正在讨论在人行道上放置街头小贩(PKL)的问题。公路局局长Hari Nugroho表示,PKL将放置在DKI省政府拥有的人行道资产中。
Hari在确认后说:“有一些人行道资产属于拥有地铁的Bina Marga服务局和公园部门水资源服务局。后来,每个拥有资产的人都会告诉他关键所在。” 9月1日,星期二。
Hari声称,DKI省政府在将街头小贩摆在人行道上具有强大的法律依据,即2014年PUPR第3号部长条例,涉及规划城市地区基础设施和行人网络的提供和使用指南。
Hari说:“根据PUPR第3/2014号法规,有解释说,三分之二(人行道)是给行人的,其余的是摊贩。因此,行人不会感到受阻。”
Hari说,关于将摊贩摆在人行道上的计划的讨论目前尚处于初期阶段。他承认,他尚未讨论将由DKL雅加达工业,贸易,合作社和MSME办事处协助的PKL使用的摊位设计,以及将要支付的预算。
哈里说:“我不知道,这还为时过早。如果决定,建议将在此时提出(街头小贩的位置),然后才是商品的类型。现在我不能说话了。”
最初,DKI州长Anies Baswedan自2019年10月以来发布了关于放置街头小贩的演讲。据他说,人行道除了行人外还必须是多功能的。人行道也应该是街头小贩出售的便利地点。
当时的Anies说:“人行道就是这样,或者人行道可以是多功能的,所以我们希望以后可以多功能化,但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有些地方添加了其他各种功能,有些则不能。”
DkI省政府使用PUPR法规(2014年第3号)。PUPR部长法规第13条第(2)款仅允许将人行网络基础设施用于骑自行车活动形式的社会和生态功能,社交互动,正式的小型企业活动,露天场所的展览活动,绿线和行人设施。
根据PUPR部长令,后来将获得摊位配额的PKL不允许永久交易。商品必须转让。然后,他们的销售时间也受到限制,而不是整天。
但是,在所有基于部级法规法律基础的研究中,DKI省政府仍然受制于更高的法规,即2009年《关于道路交通和运输的第22号法律》(LLAJ法)。
参见《 LLAJ法》第28条第(2)款的内容,禁止每个人实施会干扰人行道作为道路设备之一的功能的行为。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