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Selebgram Rachel Vennya承认向Ovelina支付了4000万印尼盾,这是Tangerang的Soekarno-Hatta机场的协议。这笔款项的目的是为了让她和她的男朋友Salim Nauderer和她的经理Maulida Khairunnisa在从美国抵达后不必进入隔离区。

对此,印度尼西亚反腐败协会(MAKI)协调员Boyamin Saiman表示,应该调查据称捐赠数千万卢比的行为。此外,这笔钱的目的是为了让瑞秋和她的随行人员不需要根据适用的规则进行隔离。

"在根除腐败的共同调查中,贿赂必须得到处理,如果它涉及任何人,"Boyamin告诉VOI。

博亚明说,根据奥维利娜的声明,这笔钱是否被退回,仍然应该进行调查。"确切地说,如果它被退回,它应该是有力的证据,证明存在贿赂,"他强调说。

他接着说,如果这笔钱确实涉及国家组织者或官员,那么这笔钱可能是一种贿赂形式。但是,由公众实施,它可以被纳入非法征税的犯罪行为并进入腐败实践。

然而,为了澄清这些指控,警方必须采取行动,更不用说Rachel Vennya已经直接供认了。

"必须跟踪,他(Ovelina,红色)在什么级别或什么机构服务。政府机构是否与法律职能或其他职能有关,"Boyamin说。

"这也是协议的作用。但无论它是什么,它都可能受到贿赂,疯狂征税或其他任何事情的影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然在应该进行隔离的过程中利用,所以它不是。

Boyamin还感叹为什么没有对这笔钱的捐赠提出指控。Boyamin说,由于提出的要求,法官的判决仅限于违反检疫法。

"所以这应该是,贿赂或金钱的接受者不仅要遵守违反检疫条款,还要遵守早些时候与腐败有关的文章,"他说。

与此同时,Trisakti大学的法律专家Abdul Fickar Hadjar表示,司法程序中作出的判决肯定是指检察官的起诉或要求。

他说,法官不应该超过要求,更不用说强加不被指控的条款和规定,因为由此产生的判决可能是无效的。因此,应该从一开始就将行贿或付款的事实包括在起诉书中。

"(4000万卢比的裁决)可以由法院法官决定,因为法院只决定检察官指控和起诉的内容,"Fickar说。

此外,Fickar说,如果Rachel对Ovelina的贿赂或给予不在考试事件(BAP)的新闻中,警方应该提出问题。

"事件的消息在警方是否有贿赂。如果有(但是,红色)检察官不起诉他,那么应该怀疑什么都没有。但是,如果来自bap警察,那么处理它的警察是值得怀疑的,"他说。

"为什么(给钱,红色)不包括在贿赂案中,以免有任何事情发生。如果有证据,应该处理它,"Fickar补充道。

为了提供信息,瑞秋声称逃离检疫中心是因为她感到不舒服。他说,在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返回后执行相同的程序后,已经感受到了这一点。

然后,他承认支付了4000万卢比,以逃离雅加达的Wisma Atlet Pademangan。这笔钱被交给了奥维丽娜,奥维丽娜后来被归还。

与此同时,Ovelina声称,苏加诺 - 哈达机场的COVID-19工作组要求4000万卢比的资金。此外,这笔钱在收到之前由Rachel转入了一名名为Cania的COVID-19工作队官员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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